教育部徵職務代理薪4萬 聘用期間達1年7個月

圖、文/1111人力銀行

教育部徵求職務代理人1名,聘用月薪33,908元或39,720元,代理期間自今年6月20日起至107年1月14日止,聘用時間長達1年7個月,有興趣朋友不妨主動應徵。

資格條件如下:1.凡大學學歷以上畢(教育行政域者尤佳) 2.需具備溝通協調能力,且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及具團隊合作精神。而本職缺系研究助理薪33,908元 或助理研究員39,720元進用,若僅具學士學位者,將考量任職前的相關工作經驗來認定報酬標準

初估聘用期間可長達1年7個月(但實際代理期間仍依被代理同仁留職停薪期間爲準),工作內容爲1.大專校院教師資格審定相關事宜 2.國家講座學術獎之受理申請、遴選統籌、頒獎典禮委辦事宜 3.國家講座及學術獎法規修正統籌事宜 4.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教師法等相關條文修訂與解釋事宜 5.全面授權自審方案規劃配套措施(含代制度) 6.學術審議會之大會及工作小組會議聯繫決議列管事宜 7.臨時交辦事項

意者請備妥履歷表 (格式不限,需附照片,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學歷證書影本、工作服務證明資料,於105年6月10日前,以限時掛號郵件寄送教育部高教司林鎮和收(地址:106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4樓),郵戳爲憑,逾期不予受理。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爲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有其他疑問,請電洽教育部(02)7736-6305高教司林鎮和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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