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容積增額 國發會:有助社會宅供給

房價民怨政府提出增加社會住宅供給,以平抑房價,立委關注臺北市法定容積標準太低,讓社會住宅的興建受限,國發會副主委黃萬翔昨(22)日表示,跨域加值方案中的容積增額有助增加社會住宅的供給,而且「想蓋多少有多少」。

立法院財委會昨天聽取跨域加值公共建設財務規劃方案推動情況,召委賴士葆質詢表示,前內政部長李鴻源曾說,希望大家住遠一點,再坐捷運都市上班,但臺大教授卻希望增加臺北市的法定容積,以增加住宅供給,哪種做法比較好?

黃萬翔表示,這二種方式分別屬於都市發展的集中、發散理論,集中發展較符合低碳的需求,目前臺北市平均容積爲180%,住三的法定容積爲225%,而方法沒有好壞,要看適當與否。

賴士葆表示,外界認爲臺北市住三的法定容積僅225%,實在太低,希望政府能提高容積率,內政部次長林慈玲則迴應,各地容積率都經過都市計劃審議過程才確定,增額容積雖然是增加社會住宅的方法之一,但也要考量市容受力

黃萬翔也說,容積率沒有高低好壞之分,是相對的問題,例如將外部交通建設做好,建築的容積當然要增加,如果沒有相關設施,政府也不會開放增額。

他指出,跨域加值公共建設方案,將可透過增額容積、土地變更及異業整合,來擴大地方公共建設的能量,以彈性的財務供給,只要公共建設的自償率達到30%,一分錢就能作三分事。

在增額容積方面,黃萬翔說,主要是估算未來都市自然成長所需的發展容積,以都市計劃提高地區的粗容積,或購入容積辦理個別基地容積率的變更,至於增額容積可予以出售,或儲備作爲未來社會住宅等公益性目的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