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烏龍手寫罰單 中市交警試辦電子罰單
臺中市交通警察大隊試辦電子舉發制單,撇除以往日期錯誤、筆跡潦草等烏龍情事發生。(臺中市警察局提供/張妍溱臺中傳真)
臺中市交通警察大隊試辦電子舉發制單,撇除以往日期錯誤、筆跡潦草等烏龍情事發生。(臺中市警察局提供/張妍溱臺中傳真)
臺中市交通警察大隊爲減少舉發單錯誤機率,提升執法品質,依據內政部警政署開發建置完成之電子舉發制單系統,搭配攜帶式藍牙印表機,將於3月起,開始試辦電子舉發制單,撇除以往日期錯誤、筆跡潦草等烏龍情形發生。
臺中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以往員警現場攔查交通違規後,僅能以行動電腦查詢違規人相關資料後,再以手寫方式將相關資訊填寫於罰單上,一張罰單常要花上5至10分鐘,不僅容易造成民衆等候不耐;長時間站於路旁,無形中也增加警民雙方的危險。
臺中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且以人工填寫方式也容易有誤植情形發生,造成民衆事後申訴更正的困擾。另外,員警爲了縮短制單時間,再加上以站立方式填寫罰單,容易造成字跡潦草不清,也常因此遭民衆詬病爲鬼畫符。
員警使用電子舉發制單系統僅需填入車號、違規人證號、違規地點並點選違反法條,其他資訊將由系統查詢後自動帶入,簡單數個步驟即可完成舉發作業,再搭配攜帶式藍牙印表機,現場將罰單列印後交付違規人簽收,所有流程僅需1至3分鐘,不僅能大幅縮短作業流程、時間,也能有效改善制單的正確性及清晰度,達到省時、省力又正確的全面大進步。
臺中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目前已購置49臺攜帶式印表機供交通警察大隊使用,由該大隊員警於3月起先行試辦,今年委請警政署購置200臺攜帶式印表機,將視員警使用狀況及執行成效,逐步推行至全市使用,達到交通違規制單全面電子化的目標。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局長楊源明呼籲,雖然電子舉發系統可以節省許多時間與流程,但希望民衆均能遵守交通規則,除了達到節省時間,也保障自身及他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