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違規裁罰標準上路 超重、超速、酒駕累犯最高罰9萬
貨運三業超重違規平均每月高達613件,開罰額度爲9千至9萬元。圖/公路總局提供
貨車超重、載運貨物未確實捆綁、超速等違規平均每月高達數百件,但過去開罰額度爲9千至9萬元,未有明確開罰基準。交通部公路總局現訂出標準,超重初犯開罰9千元,累計達10件以上罰公司9萬元;載運貨物未確實捆綁達5次也開罰公司9萬元;駕駛嚴重超速逾60公里或危險駕駛,累犯違規2件則罰公司1萬元,4件以上罰6萬元,即起上路。
根據統計,貨運三業平均每月超重違規達613件;載運貨物未確實捆綁,造成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之違規件數約133件;違反裝載砂石、土方未依規定使用專用車輛等約123件;危險駕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最高時速60公里、任意變換車道、非遇突發狀況任意減速或於車道中暫停違規件數約6件。
根據公路總局最新裁罰基準,貨運三業若有超重情況,違規累計達6件可處該公司1萬元罰鍰、違規達7件罰3萬元、違規達8件罰5萬元、違規達9件罰7萬元、違規10件以上罰9萬元。另超載逾20公噸至30公噸以下者,吊扣該違規車輛牌照1個月;超載逾30公噸以上者,吊扣該違規車輛牌照2個月。
若貨運三業駕駛因載運貨物未確實捆綁,造成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違規件數達2件以上,第1次處該公司1.8萬罰鍰、第2次罰3.6萬元、第3次罰5.4萬元、第4次罰7.2萬元、第5次罰9萬元,2個月統計一次。
另外,貨運駕駛若危險駕車、超速超過60公里、任意變換車道、非遇突發狀況任意減速或於車道中暫停,違規第2件可罰公司1萬元、第3件罰3萬元、第4件以上罰6萬元。駕駛違規酒駕1件開罰公司9千元,並吊扣違規車輛牌照1個月;2件處公司3萬元罰鍰,並吊扣各該違規車輛牌照2個月;3件以上處5萬元罰鍰,並吊扣違規車輛牌照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