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賣笑氣 新法上路最重罰30萬

環保署預告修正「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新增「加重裁處」等規定草案預估今年7月底前完成修正發佈。

考量列管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如遭誤(濫)用,例如笑氣遭不當濫用等,其單一物質、單一次違法運作潛在影響範疇人數廣泛,以現行運作物質數量違規次數裁量因子計算罰鍰額度,難反映違規情節,同時顧及適用一致性

環保署指出,以列管笑氣爲例,除了違法運作致人於死或危害人體健康等重大情節,可處最高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最高1,000萬元之刑責外,其他違規案件,本次即修正新增「加重裁罰」規定,可以加重3-5倍、還可以加重到最高30萬元,以達嚇阻違法情事發生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