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越宏/約談唐玥法官觸動了司法官集體神經錯亂?
▲監委陳師孟將約談判馬英九無罪的北院法官,引發司法團體諸多討論。(圖/記者屠惠剛攝)
監委陳師孟纔剛打算下月要「約談」判馬英九無罪的法官唐玥,唐法官也表示她願接受約談,結果全國的司法官組織,不論合法的(有登記立案、可聲請補助者,如「法官協會」)、非法的(沒登記立案、非法幫派型組織,如「劍青幫」者)羣起撻伐,紛紛發言痛批抗議陳師孟。
中華民國法官協會呼籲陳師孟不要濫權干涉司法,另女法官協會、檢察官協會及劍青檢改等司法官團體齊聲抗議。司法院長許宗力也發表聲明,監委應謹守權力分立原則;秘書長林輝煌還說「肩膀要夠硬,強力捍衛法官獨立審判的空間」。上述這些官員和團體會有這種「集體思想錯亂」,當然有幾分「病因」是來自聯合報的社論「加持」,纔會如此的嚴重發病。
冷靜理性看待一下陳師孟的約談,以及上述因此而表態反對者,其中最無恥的「發病」團體,首屬「檢察官協會」與「劍青幫」。須知,馬英九之所以會被法官判「無罪」,其案源是緣自於「檢察官對馬英九提起公訴」。
該案並非被害人自訴,是檢方的公訴,且一審改判無罪後,檢察官還針對法官之無罪判決,還提起了「上訴」,並獲得二審「改判」有罪,偏偏被告上訴三審後,被髮回更審才又被改判無罪!
在這過程中,難道檢察官們對自己人發起追訴的「起訴又上訴」,一點也不支持?也都認爲「改判無罪」是正確無誤?所以,監察院根本「不應」深入調查改判原因?
如果檢察官可以針對一個無罪者展開偵查,且堅持「起訴又上訴」,那爲什麼監委不能好奇瞭解一下,這麼曲折離奇的「有無罪之搖擺」過程,約詢一下,看看問題是出在那裡呢?
再說,公部門各有專職,監院負責糾正彈劾公務員有無失職或濫權,且其權力行使更有層層節制,特別是司法官的部分,須經「約詢」、「調查」、「找證據」、「寫報告」、「提交院會」、「院會討論」、「表決通過」、「移送懲戒」、「職務法庭審理」、「合議評議」、「合議表決」、「判決宣判」、「提起上訴」等等一長串非常冗長的法定程序。
若是以交通警察「開罰單」的公權力處分來作比喻,監委陳師孟的「約詢」,就像是交通警察剛剛把哨子拿到「嘴邊」,連哨音都「還沒吹出」,就有一堆司法官場的組織跳出來,要求警察萬萬不可「吹哨」!交通警察就算「吹哨」出聲,也未必就是要真的「開出罰單」,有時只是「提醒」行人與車輛,注意一下附近的交通狀況而已。
上述這些出聲叫喊的單位和官員,實在不必看到警察「拿起」哨子,連哨音都還沒有「吹出」(根本尚未約詢發問),就緊張到集體「揪團」要求「沒收」警察的哨子啊!
監委還沒約詢到案,還沒展開問話,還沒寫調查報告,還沒有任何結論,只是通知「約詢」,整個司法官場就緊張成這副德性,這種反應也真是有夠詭異,且非常令人不解。莫非,這些團體平素就是耍特權,交通違規慣了,所以一看有人「拿起」哨子,就非常「心虛」?就完全顧不得「尊重一下」其他公部門的「職權」?
特別是檢察官團體,你們「起訴又上訴」的案子,一再被改判無罪,其他公部門依職權想了解原因何在,你們竟然集體跳出來,痛聲大喊「使不得」?難道,你們的「起訴和上訴」,都是在玩政治遊戲?都是在應付上級長官要求?都是在做政治秀?所以,你們害怕監委一旦深入「調查」之後,你們的「勾當」全部爲之曝光?
否則你們應該是「高興」都來不及了,還好,有人替你們的「起訴和上訴」主持公道,調查有無放水。離譜的是,你們不但不開心,還大叫萬萬使不得,千萬不要約詢,更不要調查瞭解箇中問題?
看看這些司法官場的「組織」以及官員的發言,就不難理解,爲何總統就職典禮提到要進行司法改革,現場馬上響起熱烈掌聲;同時也可以體會,每每問卷調查,司法官的公信力總是全國「墊底」!(本文轉載自《法治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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