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越宏影射陳明文喬法官夫人事 遭判拘50天

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影射立委陳明文,替法官之夫喬升遷,遭依加重誹謗罪判拘50天。(資料照)

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在2017年9月間,3度公開影射民進黨立委陳明文,替承審他案子的女法官之夫「喬」升遷,遭陳自訴加重誹謗,臺北地院認定黃的犯行,今判他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越宏2017年9月20日在法治時報網站上刊登文章,指陳明文利用「英系」及「立委」影響力,將陳珍如庭長的老公陳琪璜,從中油公司高雄廠調回「嘉義」,讓兩夫妻不用再分隔兩地,另外傳陳珍如承審陳明文案,一個審級就花費5年多時間,故意製造拖延效果,好讓案子可適用「速審法」。

同月26日,黃越宏又在法治時報網站上刊登文章,指陳珍如開始承辦陳明文案件後,她老公的調動與升遷都開始順利了起來,這種「巧合」會讓「司法公信力」再次暴跌。

黃越宏另於同月21日參加節目「政經看民視」,指幫陳明文打官司的律師叫蔡碧仲,現在是法務部次長,兩人又是同期同學,官司審判過程有很多可議之處,如一個審級拖了5年多,判決以後剛好啓動速審法,司法界就有傳聞說,小英身邊的人利用他影響官司,陳明文也影響到陳珍如老公的升遷。

黃越宏往開庭時雖否認犯行,但法官認爲該言論不實,且確實貶損陳明文聲譽,考量他的犯罪情狀及犯後態度,今依散佈文字誹謗罪判他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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