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柱」無不當利益、賄絡 律師李永裕:絕對沒違法
▲特偵組21日一口氣約談朱立倫、洪秀柱和李四川。(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針對換柱事件到底有沒有「搓圓仔湯」涉及利益交換,特偵組21日先後傳喚洪秀柱、朱立倫和李四川等人到案說明;朱立倫甚至被二度傳喚,引發外界聯想。朱律師李永裕21日受訪時表示,現在非初選時期、也沒有不當利益或賄絡發生,因此沒有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的問題,並強調所有疑點都已釐清。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4條規定,對於候選人或有候選人資格者進行約定、交換利益或賄賂等,要求其棄選或放棄競選活動等,可以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2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預備犯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第89條則是規定政黨辦理總統、副總統候選人黨內提名,自公告其提名作業之日起,不可有違反84條規定的情況,違者、預備犯者皆以第84條規定辦理。
李永裕指出,檢方依據告發人主張朱立倫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4、89條,但現在並非初選時期,沒有違反第89條的問題;另外換柱也沒有不正當利益交換、賄絡等情況發生,因此也未違反第84條規定。
李永裕表示,朱立倫下午接獲通知前往特偵組製作筆錄,約在5點左右完成離開,但因檢方還有問題需要釐清,因此朱立倫又返回特偵組接受補充詢問直到8點;不過,他強調,所有疑點都已經獲得釐清,「絕對沒有違法的事情」。
▼朱立倫律師李永裕強調,已釐清所有疑點,絕對沒有違法。(資料照/記者賴映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