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然率律師羣一次告訴你公司法修正應對之道
▲李永然律師帶領旗下律師羣撰寫《公司法修正要點法律實用手冊》,針對史上最大《公司法》修正提供法律看法,以期幫助企業檢視自身經營狀況。(圖/記者季相儒攝)
臺灣今年下半年企業界重要的大事之一,就是討論得沸沸揚揚的《公司法》修法,並已於11月1日正式上路,而這也是自2001年修正以來,修正幅度最大的《公司法》修正案。全臺逾70萬家企業,無論是大型集團,或是微型、新創小公司及有限公司,都涵蓋在內。企業必須檢視自身經營狀況,評估「彈性經營」和「公司治理」,適當運用新修正的規定,考量是否需要修改公司章程,以爭取更有效率的經營模式。
臺灣以中小企業爲主,公司組織本來就精簡,在這次修法中放寬許多規定,例如特別股的多樣化、視訊召開股東會的容許等事項,修法後都將適用於一般的股份有限公司,讓小公司不用被逼着硬穿上大衣服。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律師認爲,臺灣必須提升經濟發展及國際競爭力,企業及民衆們必須正確認識《公司法》修正內容,並加以運用,以強化企業競爭力並維護合法權益。
本次修正條文數達148條,佔總條文的三分之一,修正內容包涵八大項:1.友善創新創業環境;2.強化公司治理:如擴大實質董事及「揭穿公司面紗原則」適用範圍、提高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負責人違法之行政罰鍰;3.增加企業經營彈性:如非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由公司自行決定是否發行股票、擴大員工獎酬工具之發放對象;4.保障股東權益:如落實股東提案權,股東提案如符合《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即應列爲議案;5.數位電子化及無紙化:股份有限公司受理股東提案新增電子方式、視訊股東會議;6.建立國際化之環境;7.閉鎖性公司之經營彈性;8.遵守國際洗錢防制規範。
由於修正幅度甚大、影響層面甚廣,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桃園所、高雄所、臺北所的律師們針對修正的四大方向齊心撰寫《公司法修正要點法律實用手冊》,從「增進公司透明度」、「賦予企業經營彈性」、「保障股東權益」及「強化公司治理」,提供企業及民衆參酌運用。
欲索取《公司法修正要點法律實用手冊》者,請來函附上中型回郵信封(16cm×22cm以上),註明手冊名稱,寄「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9號7樓 永然法律基金會收」,索取一本回郵爲11元,索取二本回郵16元,索取三本至五本回郵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