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半年喬房價!自售屋主突改口「不賣了」…他氣炸:可求償?網點頭卻嘆難
▲花半年時間和屋主議價,沒想到最後竟然泡湯。(示意圖/視覺中國)
「沒想到竟然會遇到人生中最鳥的事情!」一名男網友6日在PTT發文表示,「半年前,好友的朋友有房子要自售,價格抓得很死,上週終於用與實價登錄相當的價格成交,但就在剛剛,屋主突然傳訊說不賣了。」他氣得求救,「口頭約定反悔可以要求賠償嗎?」不少達人幾乎一致點頭說可以,卻也要原PO做好心理準備,因爲「舉證十分困難」。
原PO表示,「半年前,好友的朋友要自售房子,剛好是我設定的區域跟價格,半年來來回回議價,對方超級硬,價格抓得很死,上週終於用與實價登錄相當的價格成交,期間沒有經過仲介,當然沒有斡旋金、要約書,屋主直接請他指定的代書跟我聯繫後續交易事宜,我也趁週六補班日把簽約訂金(10%)支票生出來,約定下週會同代書籤約。」
▼房子售價與實價登錄差不多,不過屋主卻反悔說不賣了。(圖/翻攝自實價登錄網站)
「但就在剛剛,屋主傳訊說不賣了,真的無敵傻眼!」原PO無奈詢問原因才知道,屋主還是覺得賣太便宜,所以不賣了,讓他氣的大罵,「真的讓人超級生氣…,花了半年時間被毀約,真的超級不爽!所以想問,這樣的口頭約定(有LINE對話紀錄)可否視爲契約成立?如果買不成,可以民事訴訟要求屋主給賠償金嗎?倘若可以,賠償金額會是多少?是否爲合意價金的15%?」
許多人看完後紛紛留言勸退,「可以是可以,不過曠日費時」、「可以!口頭約定民法算成立!但是舉證困難」、「真的要走法律的話,要舉證你的損害,損害爲何?是否會被採信?訴訟成本承擔之後,勝算多少?」、「要看你對話內容是不是真的有確切承諾」、「我覺得超級困難,他只要說還在議價過程中,就容易脫身了」。
▼許多人認爲,雖然可以告卻難以舉證,白紙黑字的契約相對比較有保障。(示意圖/pixabay)
也有達人指出,「沒有簽到實際的條約都不算,而且議價完還有後續代書等細節,要是說因爲這類原因造成他不想賣,你也很難舉證什麼,你要走後續流程可以走,但幾乎不可能成功就對了」、「律師朋友說,Line紀錄雖然可作爲證據,但你訴訟請求履行買賣契約的話,必須在強制執行時一次付清價金,貸款也無法辦理,至於債務不履行的損害賠償,還是別想了,因爲你沒有財產上損害。」
更有人認爲,「我以爲白紙黑字的簽約纔算數是常識,第一次看到沒簽約、沒訂金買不成要告對方的…」、「感覺你只是在氣頭上,別衝動啊,到時候法院有可能認定你濫訴,最高可罰6萬哦」、「不要浪費司法資源,拜託」。原PO最後謝謝大家的迴應,還稱「其實房子不買無所謂,單純是承諾被當坨屎不爽,作法方面,我會再反覆思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