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當街持刀砍人被當成行案調解,最年輕指導員被控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原標題:黑老大當街持刀砍人被當成行案調解,最年輕指導員被控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9月4日,河南焦作市溫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田某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
以劉航爲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2015年至2019年共實施24起犯罪活動,涉及聚衆鬥毆罪、敲詐勒索罪、開設賭場罪等。二審維持了一審原判,劉航數罪併罰獲刑20年。
這24起犯罪活動中有多起是在2017年4月1日之後所發生。這一天,劉航被時任溫縣城關派出所副所長田某抓獲,本該受到刑事處罰的劉航,卻沒有受到實質性處罰。
此前的2017年3月11日凌晨,劉航拿着關公大刀,馬仔持砍刀,在溫縣圖書館附近將張某砍傷。領導說情後,田某網開一面,把此案當成行案治安行政案件調解結案。
公訴人指出,田某通過監控視頻就可判斷該案是有組織有預謀的刑事案件,卻以行案調解,導致劉航沒有受到應有的制裁,殘害更多羣衆。
上游新聞(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記者注意到,這名溫縣曾經最年輕的派出所指導員,悔罪時數次哽咽:“我對不起被劉航殘害的羣衆。”
▲2019年12月27日,河南焦作市溫縣法院一審判決,劉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圖片來源/中國庭審公開網
黑老大非法討債起家,涉多宗罪
2018年1月26日,溫縣一燴麪館,無故打倒吃麪的三人後,劉航腳踩一男子的頭,叫囂着:“我叫劉航,有本事來找我,我是嶽村的。”
這是現年30歲的劉航欺壓殘害羣衆的一個縮影。
2019年12月5日,溫縣法院院長許紅與檢察院檢察長範光明同庭審案。範光明代表檢方指控,2015年至2019年5月,劉航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稱霸一方,實施犯罪活動24起,實施犯罪行爲100餘次,造成13人受傷。
劉航領導的涉黑組織最先乾的是討債營生。
2019年12月28日,溫縣法院網發佈的文章披露,2015年6月11日,劉航帶人到馬某家索要債務,非法拘禁馬某長達38個小時,期間逼迫馬某寫一張65萬元的借據,並強行將馬某新購買的越野車用以抵債;2016年4月,該組織逼迫朱某某脫下鞋襪,拿刀威脅要砍掉其腳趾……
“聲名鵲起”後,劉航開起了賭場。
2018年1月,劉航購買了牌九、麻將等賭博工具,先後在自己家及其組織成員家中開設賭場。劉航安排牛某、趙某等人負責望風、接送參賭人員、賭場服務等工作,安排王某負責坐莊或應莊,劉航給他們每人每場發200元至300元不等的工資。劉航以參賭人員每局贏錢金額的10%抽聚,每場抽聚4萬元左右。賭場開設15天,劉航非法獲利60萬餘元。2018年6月至8月,劉航以王某租賃的房間爲據點,實施網絡賭博犯罪活動,同時建立多個微信羣組織參賭人員進行網絡賭博,非法獲利40萬餘元。
檢方指控,除非法討債、開設賭場外,該組織還實施了聚衆鬥毆、尋釁滋事等犯罪活動。
2019年12月27日,溫縣法院一審判決,劉航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拘禁罪、聚衆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開設賭場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20年,其餘13名涉案人員分別獲刑17年至6個月。
2020年6月11日,焦作中院二審維持了一審原判。
▲今年9月4日,河南焦作市溫縣法院開庭審理田某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圖片來源/中國庭審公開網
劉航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的24起犯罪活動中,有多起發生在2017年4月1日以後。這一天,他本該受到刑事處罰。
上游新聞記者獲得的證據顯示,2017年3月11日凌晨,溫縣一KTV內,陳某亮和張某發生衝突。緊接着,雙方約定各自喊人,在該縣圖書館附近打架。陳某亮喊了劉航,劉航帶着馬仔駕着3輛車趕到。下車後,劉航拿着關公大刀,馬仔拿着砍刀、伸縮棍、鋼管,朝張某一方打去。這次鬥毆,以張某頭部、背部、左臂等多處被砍傷告終。
羣毆完後,劉航和馬仔逃離,溫縣城關派出所介入調查,分管行政和刑事案件的副所長田某調取了監控視頻。視頻顯示,該案規模大、多人持械、發生在公共場合,且造成多人圍觀、交通堵塞。此外,2015年,田某調解了一起行輕微的打架案,涉案人正是劉航。田某查看視頻時已認出羣毆一方爲首者爲劉航。
2017年4月1日,田某在溫縣一菜市場附近抓獲劉航。劉航被抓獲後對田某說:“這件事已和波哥說好了。”波哥名爲張波,時任城關派出所指導員。很快,張波向田某示意,把此案當成行政案件調解。
持關公刀砍人的劉航找人說情,約架後被砍的張某亦如此。
田某稱,辦此案時,受張某的請託,溫縣公安局機關司機楊某找到他說情,請求關照。張某也找他說,願意調解結案。張某還給了他兩張面值各500元的購物卡。
田某稱,除雙方找人說情外,他還考慮到,當成行政案件調解省事;縣公安局會考覈派出所的結案率;此外,調解結案可以向打架一方罰款,所裡能收到罰款。
就這樣,陳某亮給了劉航4萬元,劉航賠償張某4萬元,此案經時任城關派出所所長簽字後,調解結案。
值得注意的是,宣判劉航時,此案被糾正,他因聚衆鬥毆罪獲刑4年。
▲2019年9月,時任溫縣祥雲鎮派出所指導員田某入戶調查。圖片來源/焦作日報
是瀆職罪,還是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9月7日,溫縣政法委一位負責人稱,劉航落網後,該縣深挖其背後的“保護傘”,刀刃向內,清除害羣之馬。張波、田某等人均已被處理。
2019年11月,溫縣紀委監委發佈消息稱,溫縣公安局嶽村派出所指導員張波,涉嫌嚴重違紀和職務違法,對抗組織審查,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再次敦促相關涉案人員儘快主動向組織講清問題,爭取從輕從寬處理。上游新聞記者瞭解到,2018年3月,張波從城關派出所調往嶽村派出所。
與張波相比,田某的認罪態度要好很多。2020年5月,已調任祥雲鎮派出所指導員的田某向紀委監委主動投案,如實供述罪行。
2020年9月4日,田某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在溫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田某的辯護人說,田某不構成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應以瀆職罪論處。
辯護人認爲,田某隻是在前述輕微打架案、聚衆鬥毆案件中認識劉航,此外並無交集。2017年4月,在辦案時,田某對劉航所作所爲並不清楚,且溫縣公安局是在2019年通過公開徵集線索後,才查明劉航涉黑的犯罪事實。因此,田某主觀上不存在縱容的故意。此外,按照組織原則,下級應該服從上級,田某是按張波的要求才調解結案,且雙方也願意協商,基於此田某客觀上也不存在縱容的故意。
辯護人當庭說,田某在溫縣公安局刑警大隊調查涉黑案件時,將該案的核心證據——互毆監控視頻提供給了刑警。田某自首,自願認罪認罰,應懲治與教育相結合,免於刑事處罰。
公訴人並不認同辯護人所說。公訴人稱,田某在紀委監委已如實供述,他構成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田某是經驗豐富的副所長,在明知結夥互毆是重罪,不能當成行政案件來處理的情況下,依舊沒有實質性處理劉航;田某獲得的視頻足以說明劉航等人的犯罪行爲具有明顯的組織性,田某也承認他能據視頻判斷此案具有組織性。
公訴人給出的量刑建議是6個月至1年2個月。
▲2019年1月,溫縣公安局發佈徵集劉航等人違法犯罪線索的公告。圖片來源/溫縣公安局微信公號
警界新星懺悔:對不起被殘害的羣衆
31歲的田某在27歲時成爲派出所副所長,30歲成爲溫縣公安局派出所最年輕的指導員,他也有過輝煌:榮立個人三等功一次、個人嘉獎二次。
據焦作日報報道,田某榮譽的背後是辛勤的付出:抓毒販時骨折,臥牀半年;化妝偵察,抓獲尋釁滋事者;飛身撲倒盜竊嫌疑人時,胸骨兩處骨折;拿尺丈量宅基地,調解村民糾紛;去接孩子放學時,卻忘記孩子在哪個班……
9月4日,這名屢獲榮譽的執法者站在被告席上。即便辯護人發表“不構成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意見,他還是認爲自己犯了此罪,沒有辯解一句。法庭表示,將擇日宣判。
田某懺悔說:“警察代表着這個社會的正義,在我被留置以後,我常常在想,如果我是一名被害人,看到有人拿刀砍我,我會很恐慌;如果我是一名目擊羣衆,看到這樣的場景,我會很害怕。我後悔,我當初沒有站在這個角度去辦案,才導致現在一個結果,我內心深處感到無比的後悔。由於我的原因,造成了劉航的‘做大做強’,我對不起被他殘害的羣衆,我認罪悔罪,積極改造,重新做人……”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懺悔時,這名曾經的硬漢數次哽咽。
9月7日,一名參加田某庭審的民警向上遊新聞記者介紹,田某22歲從警,一步一個腳印,從森林警察成爲派出所指導員,本該有着大好前途。最終他犯了罪,令人痛惜。“他在執法理念上出現偏差,根本原因還在自身。我最大的感悟是:日後必須要嚴格執法,這是一種自我保護,如果逾越,必將被反噬。”
上游新聞記者 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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