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一除役水保卡五年遭退回 臺電再提訴願
▲核一廠1號機年底將開始除役工作,但是因新北政府卡住水保計劃,整體無法進行,臺電今天將再提行政訴願。(圖/臺電提供)
臺電核一廠建廠40年,目前已經停機等待除役,不過後續的除役計劃中,燃料棒退出反應爐進到乾式儲存場,因新北市政府卡住「水保計劃」,整體計劃可能因此無法進行,臺電今天(2日)表示,將在提行政訴願。
據瞭解,核一廠1號機運轉執照在今年12月屆滿、正式停機,是臺灣核能史上首座邁向除役階段的核電廠,臺電依循國際經驗來設置「乾式貯存設施」,讓用過燃料棒從反應爐中撤出,才能進行後續除役工作。
不過幹儲設施在2013年完工後,臺電向新北市政府提出相關申請,其中的「水保計劃」遭卡關,另外新北市在今年4月退回全案、不予覈定,臺電5月首提訴願,經農委會判定新北市府「原處分撤銷」,新北市府10月再以計劃超過展延次數認定全案失效。
臺電表示,核一干貯是正式啓動除役的關鍵,計劃覈定至今,新北市府亦曾協助展延7次施工期限,現卻用超過2次展延認定計劃失效,臺電爲持續積極推動核電除役、逐步實現非核家園目標,因此將再提第2次行政訴願。
臺電補充,核一廠運轉四十年,年底停機後將不再運轉,依據國外核電廠除役步驟,需先將反應爐心的用過核子燃料退出,才能實質進行除役工作,因乾式貯存技術以自然對流移除剩餘熱量,不需使用額外電力與水源等外部動力來源進行冷卻,無須設置冷卻水循環等運轉安全系統,可再降低核安意外風險,國際間已有超過20國、130座逾30年的安全使用經驗。
因應新北市府4月對該計劃採「不予覈定」處分並退回全案,臺電5月23日首度向水保中央主管機關行政院農委會提起「撤銷不予覈定」、「申請展延完工期限怠於處分」兩項訴願,農委會判定新北市府「原處分撤銷」,並要求兩訴願皆需在2個月內另做適法具體處分,然而新北市府10月4日以展延超過2次爲由,不同意臺電完工期限展延申請,並以此認定計劃逾覈定施工期限未完工而失效,讓臺電重新申請水保計劃審查或提訴願。
▼核一廠1號機年底將開始除役工作,但是因新北政府卡住水保計劃,整體無法進行,臺電今天將再提行政訴願。(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