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一除役環評初審通過!臺電:2055年完成核廢最終處置場
核一運轉了40年,1號機組去年12月5日執照到期,但實際還沒真正除役,環保署今(18日)召開「核能一廠除役計劃環評專案小組第3次審查會議」,環團憂心露天干貯風險大,且該處有土石流疑慮, 希望開發單位臺電能夠一步到位。環委則認爲,除役是好事,但後續希望臺電在因應上要想清楚怎麼做。最後環委決議初審通過,全案送環評大會。
核一廠1號機到期只代表「不能再重啓」,要真正除役須通過環評。雖然臺電2015年11月25日向主管機關原能會提交申請,2017年6月28日審查通過,但環評部分卻無法在去年12月停機前順利完成,新北市也未核發使用許可 ,導致臺電早蓋好乾貯設施5年,卻無法把燃料棒從反應爐中移出。
▲核能一廠除役計劃專案小組第3次審查會議,環委決議建議通過進環評大會。(圖/記者許展溢攝)
臺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強調,幹貯設施爲露天,風險很大外,地點還在山坡旁,絕對有土石流疑慮,希望臺電還是採室內貯存設施,且要一次到位。新北市政府認爲,居民承擔風險已長達41年,核一完成除役後臺電必須想到會有何危害,萬一真的有什麼風險發生,那後續該怎麼因應,一定要讓地方民衆知道。環委李克聰則說,除役是好事,但臺電在危機上是否能察覺要想清楚。環委鄭明修認爲,該處撞擊魚類種類調查不夠多,當初沒說明。
環委最後決議建議通過指出,由於該案原子能委員會已審查通過,只是臺電必須在4月底前補充、修正環評報告書並針對專案小組意見強化此案出水口撞擊魚類、底棲生物等海域生態系的相關分析,且要補充除役過程中期貯存設施遭遇各種情境的災害風險,包含使用壽命期限、淹水、上游地區開發影響及蓄意破壞等事故,概率及影響範圍,並研提管控機制及緊急應變規劃。
▲臺電核一廠1號機組去年12月5日執照到期。(圖/臺電提供)
臺電強調,核廢料最終處置場會在2055年完工,考量核一廠地質條件絕不會成爲最終處置場,而二期室內幹貯預計2028年完成,只是若要等建好再移出核廢料怕影響除役進度,但會趕快完成二期幹貯進度。原能會表示,環評大會通過後,就會正式發佈除役許可,到時就必須在25年內完成除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