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維護北部空氣品質 北市環保局籲協和電廠3、4號機2024年除役

臺北市PM2.5污染約有40%貢獻比例來自於鄰近大型污染源長程傳輸排放(如發電廠煉油廠),其中協和電廠因機組老舊且未設置脫硫設備,排放大量空氣污染物。(示意圖/本報社資料照片

夏季期間臺北市PM2.5污染約有40%貢獻比例來自於鄰近大型污染源的長程傳輸排放(如發電廠、煉油廠),其中協和電廠因機組老舊且未設置脫硫設備,排放大量空氣污染物。北市環保局基於提升空氣品質,守護市民健康的立場,請臺電公司將協和3、4號機如期於2024年完成除役,以符合國民期待。

北市環保局指出,協和發電廠於1985年完工,共設置4部發電機組,爲全臺唯一使用重油燃料火力發電廠,該廠1、2號機組已於2019年12月31日除役,目前運轉中機組爲協和3、4號機組。

環保署環境資料開放平臺的資料顯示,2019年協和電廠硫氧化物排放量高達4365公噸,其硫氧化物排放量更爲林口電廠的3.5倍,但發電量卻不到1/5;以排放的污染物濃度而言,協和電廠因未設置有效的脫硫設備(如FGD),其硫氧化物排放濃度高達131ppm,也比國內大型燃煤火力發電廠(如臺中電廠、興達電廠、林口電廠等)高出5至14倍。

環保局表示,北市空氣品質呈持續改善趨勢,已連續3年PM2.5年均值符合國家標準(15μg/m3),空品不良率已改善至3.5%,皆爲6都最佳,將持續推動「清新空氣行動2.0」,以「低污染、綠運輸區域聯防」3大面向,藉由推動低污染運具、老舊車輛汰舊換新補助及協商鄰近大型電廠減排等多項行動,有效改善空氣品質,朝2030年PM2.5年均值達WHO建議值(10μg/m3)目標邁進,爲維護市民健康呼吸努力。

環保局重申,在現行國家減煤、展氣、增綠的能源政策下,臺電公司應依原計劃如期完成3、4號機組除役,方能帶領檯灣走向能源轉型的正確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