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爲“輕資產、高研發投入”?上交所明確認定標準

10月11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佈《上海證券交易所發行上市審覈規則適用指引第6號——輕資產、高研發投入認定標準(試行)》(以下簡稱《指引》),明確了科創板上市公司再融資適用“輕資產、高研發投入”的範圍、具體認定標準等具體事項。

具體來看,《指引》的適用範圍是具有輕資產、高研發投入特點的科創板上市公司。其中,具有輕資產特點的企業,要求公司最近一年末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權、使用權資產、長期待攤費用以及其他通過資本性支出形成的實物資產,合計佔總資產比重不高於20%。

具有高研發投入特點的企業,要求公司最近三年平均研發投入佔營業收入比重不低於15%,或最近三年累計研發投入不低於3億元;且最近一年研發人員佔當年員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

同時符合上述要求的科創板上市公司即可認定具有“輕資產、高研發投入”特點,再融資時不再受30%的補流比例限制,但超過30%的部分只可用於主營業務相關的研發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