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警察對槓吃虧都是自己 網哭: 臺灣是「人治優先」的法治社會

▲詹姓非洲女師22日上午上課途中員警攔查,引發網友對警察盤查正當性的討論。(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林彥臣綜合報導

一位詹姓女舞蹈老師臉書指控中壢警方以「我不認識你」的理由進行盤查,在網路上引發許多對於警察盤查正當性的討論。對此有網友在PTT分析表示,臺灣人治優先法治社會,遇到警察就配合,「和警察對槓,吃虧的永遠是自己」。

原PO在PTT八卦板分析指出,給大家一個觀念,臺灣是「人治優先」的法治社會,所以警察就算違法搞你,通常也不會有什麼大問題,因爲爭到不爽,他就會藉口動用武力,然後把你上銬帶回警局

▲網友強調,和警察對槓,吃虧的永遠是自己。(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原PO強調,除非你有什麼大勢力,否則小老百姓投訴根本拿警方沒輒,就算警察違法,99%是口頭警告,1%被記個申誡,然後長官補一個小功抵銷,「和警察對槓,吃虧的永遠是自己」。

網友在推文中迴應表示,「沒有黨證 不要想跟警察作對」、「有關係的人>警察公務員>普通老百姓」、「事實就是如此可悲沒錯,除非做好心理準備時間很多要跟他們玩,不然吃虧的永遠是自己,有夠可悲」、「有律師玩過,上法院法官鴿子(警察),最後鴿子違法也是無罪」。

知名網紅律師「楊律師」也在臉書中提到,類似的警察違法盤查爭議,從民國1年~110年「警察全勝人民全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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