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社論》特赦阿扁是政治與法治的墮落

中國時報社論

蔡英文總統即將卸任,她將特赦陳水扁的傳聞甚囂塵上,民間一片罵聲,期期以爲不可。陳水扁貪污情節嚴重,傷害官箴,損害臺灣形象,至今不認錯、不道歉,保外就醫以來踐踏法紀,而且貪瀆案件未完成審理。如果給他特赦,於法不合、於理相背、於情不容,徒然留下歷史罵名而已。

貪污案未審結不能特赦

陳水扁是中華民國第一位政黨輪替的總統,這也是他歷史評價僅有的資產,而他涉及多起貪腐、洗錢案件,則將遺臭青史,難以漂白。如果還有特赦他的理由,只有一個,那就是同屬民進黨,蔡英文把握職位的最後階段,利用總統的特權給自家人謀福利。

政府一路善待陳水扁,馬英九基於促進政治和諧考慮,覈准陳水扁保外就醫,陳水扁沒有一句感謝的話,沒有一點懺悔的意思表達,甚至沒有一點尊重法紀的自我約束,視保外就醫的規範如草芥。他不顧勸阻,出席募款餐會、出席新書發表會、選舉站臺助講,去年還爲了洗錢罪納入《選罷法》的「排黑條款」而公然上街抗議。實際上,他身上還有因爲保外就醫停審而未審結的4案,但他依然我行我素,與自由人無異,這無疑是對法治的蔑視與糟蹋。

陳水扁得以保外就醫,在外妄自違背規範而未予處置,原先是爲政治和諧,後來則是政治包庇,如果再予特赦,則是政治與法治的墮落。依法而言,案件未審結就不能特赦,由於停審未結還有4案,所以從馬英九到蔡英文兩任總統無法給他特赦,這個理由沒有消失,沒有道理因爲蔡英文即將卸任就昧然不顧,更沒有理由因爲新總統上任就利用特權而踐踏法律。

不論特赦陳水扁是由蔡英文還是賴清德完成,都無法給司法一個交代、無法給全民一個有說服力的說法。雖然特赦只是免除特定罪刑之執行,依法陳水扁還是有罪在身,但他不肯重回法庭爲自己辯護,只想靠政治免除其罪,這是吃定司法。蔡英文或者賴清德如果同意我們的司法被阿扁吃定,必將引起多數民衆憤怒,未來將付出重大的政治代價。

扁家貪污所得已經有3億元沒入國庫,還有8億查扣中,包括瑞士政府凍結的1千萬美元,民進黨政府應該不敢發還扁家,或許爲了平息衆怒,還可能要追回這10億餘元的贓款。但這都於事無補,司法白白被糟蹋了,豈是金錢補償得了的?而且特赦他,必然無助於政治和諧,畢竟他犯的是國法不容的貪瀆罪,沒有一絲一毫的政治整肅或鬥爭意涵,特赦反而將使政治對立更加激烈,因爲這是執政黨基於一黨之私而爲的不義之舉,反對者衆,他們將因此而更痛恨民進黨。

縱放罪犯難消藍綠對立

近來還有民進黨人士稱特赦陳水扁可以「消除藍綠對立,建立和諧政治環境,帶給國內政治穩定與安撫部分人心」,這個說法完全是癡人說夢。多數民意無法原諒阿扁的貪污罪行,也想不到可以寬恕他的理由,當局如果還要爲特赦他而找理由,將無法獲得多數善良守法民衆的認同。

陳水扁保外就醫並未讓馬英九促進政治和諧,儘管安撫了一小部分人心,但更多人眼看阿扁趴趴走,從事政治活動,更加氣憤難平,如何能消弭藍綠對立?在多數人看來,這是公道遭到踐踏,如何能增進政治和諧?而且,特赦一個不認錯、不道歉的人,言外之意是司法有錯,而罪犯是無辜的,這又是完全背離事實,怎麼可以如此厚待阿扁而輕賤司法?

就法而言,審理扁案展現司法獨立他所涉及的龍潭購地收賄案、元大並復華收賄案、101前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以及海角洗錢案,貪污罪行清清楚楚,他居然聲稱自己是在「政治辦案」下受到了冤枉栽贓。這種態度,如果還特赦他,就是在法理上承認司法被政治操控;就事理而言,這就是認可貪污與洗錢,否定司法追訴的正當性,這豈是天理人情所能容?

處理陳水扁特赦問題必須超脫政黨立場,不容基於寬待本黨人而違背法理,否則將觸犯衆怒。在多數民衆看來,即使不把阿扁抓回牢裡,至少應讓他的另4起貪瀆案審理完成,讓他的罪行昭然於世,以啓公務員戒懼之心,然後再考量特赦之事。舍此不爲,竟興起特赦念頭,真是不知司法正義爲何物,罔顧民衆的道德標準與真實感受。這個大謬不然的想法應該徹底揚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