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奢男送女友保時捷!分手再討「價值1714萬元」31支名錶…她急喊:都是我的

許男提告向女友討回價值1714萬逾元的名錶。(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戴若涵臺北報導

臺北市一名許姓男子怒告前女友,指控對方擅自更換房屋門鎖,導致他無法取回放置在屋內價值1714萬餘元的31支名錶,還擅自以295萬元的價格賣掉借名登記的保時捷,要求對方返還手錶以及賣車所得款項。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前女友應返還手錶,但免付賣車款,可上訴。

許男主張,與前女友小欣化名)交往期間,2人同居在他購買的房屋內,孰料,小欣2015年12月間竟然擅自更換房屋門鎖,導致他無法進入,也沒有辦法取回放在屋內的私人用品,其中包括沛納海、朗格、積家百達翡麗等高級品牌的31支男用手錶,總價值高達17,149,992元。

除此之外,許男曾因節稅考量與小欣協議,先將購入的保時捷登記在小欣的名下,沒想到對方2015年12月間竟擅自將車子以295萬元的價格賣出,讓他氣炸決定提告,要求小欣返還31支手錶及給付295萬元。

小欣則表示,那些手錶是雙方交往時,許男贈送給她,且許男2015年12月14日與另名女子結婚,早就將重要物品移放其他地方,若那些手錶是他的,不會還留在屋內;至於保時捷則是許男贈送給自己的生日禮物車輛選配內容都是依照她的喜好來挑選確認,平時也是由她駕駛,相關稅捐罰單亦是她在繳,她自然可以出售車輛。

▲許男與女友交往期間,曾贈送對方一輛保時捷作爲禮物。(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臺北地方法院勘驗雙方對話內容發現,小欣曾傳訊,「我要你回家來好好跟我談,談怎樣好聚好散,你把我當空氣,我只好拍手錶照片給你看,你果然有迴應…」,許男則迴應,「我的那些表麻煩妳裝在木頭盒內給我,原來的表盒也麻煩幫我整理出來給我,沒有表盒的表賣不掉…我需要賣掉我沒用到的東西來換取多一點的錢,我目前的資金不夠,妳的手錶你自己留下來,我不會拿妳的東西」,小欣又稱,「你的表我從未想過佔有也不會賣掉,我只希望你回來好好跟我談…」,認定手錶不屬於小欣。

至於保時捷車輛,汽車業務證稱,當時車輛是採客製化方式,選配、交車時許男都有帶小欣一同前來,車輛內裝顏色都是依照小欣的想法;社區保全則作證,平常都是女方在駕駛保時捷。法官認定,保時捷是許男送給小欣的禮物,判小欣僅需歸還31支手錶,不必給付29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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