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大官威!桃園賓士貼議員助理證停斑馬線 網:警見有證不敢動
▲民衆質疑賓士車違停耍特權。(圖/翻攝FB「桃園人桃園事.生活.分享.靠北討論區」)
桃園市有民衆在社羣網站貼文,他推着輪椅上的父親前往中華電信洽公,一眼就看到貼有「桃園縣第十七議員助理停車證」的賓士,斜停人行道斜坡還佔據路口斑馬線位置,質疑「原來議員助理這麼屌?」、「 原來議員是選出來欺負我們的」、「哪個議員在濫發議員助理證,危害市民安全?」
▲▼貼有桃園縣議員助理停車證的賓士車違停在中華電信局前。(圖/翻攝FB「桃園人桃園事.生活.分享.靠北討論區」)
但有眼尖網友發現「桃園縣議會第17屆,也就是2009年的議會停車證,這是在搞笑嗎?」、「拿前朝的證耍本朝的威?」但也有留言提醒應要「照樣檢舉」、「若有明確違法證據,請嚴辦!」。
有民衆7日在臉書「桃園人桃園事.生活.分享.靠北討論區」貼文,「今天中午把車停在中央停車場,推着輪椅帶父親去中壢前站中華電信取消門號。一眼就看到人行道斜坡停着這臺車,還佔據斑馬線位置,完全過不去,走了幾百公尺從另一個斜坡上來,結果半小時後辦完事情這輛車竟然還在,拍照LINE給警察朋友問這種該報警嗎。朋友說,不管有沒有過期,只要有證就不敢動,開單主官會被叫去,叫我別惹事,說他放證就是有用才放」。他質疑「難怪大家都想出來選議員,原來議員是選出來欺負我們的,一張特權證就是吃死守法市民,可憐啊」。
對此,警方12日說明,對於貼文中違規停車情事,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1款,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者,可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警方將針對該路段加強取締違規停車,並呼籲汽車駕駛人停置車輛時,切勿貪圖一時方便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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