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中美綠色低碳合作有風險(中評社)
浙江寧波積極推進清潔能源示範島建設。(摘自新華社)
湖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講師、復旦發展研究院博士後熊興在中評智庫基金會主辦的《中國評論》月刊4月號發表專文《碳中和目標下的中美綠色低碳合作》,作者認爲:氣候變化與環境保護議題已成爲近年來全球治理與國際合作中的熱門問題,越來越多的國家都爲本國的碳中和設定了實現目標和期限。在碳中和的目標下,作爲當今世界最大的經濟體和碳排放國,中美在綠色低碳領域的合作具有相當的基礎和發展空間。當然,在目前中美關係複雜多變的大環境下,中美綠色低碳合作也存在着一些問題與風險。文章內容如下:
隨着全球範圍內極端天氣和全球暖化等問題的不斷出現,國際社會對氣候變化及環境保護問題的關注度進一步提升,與之相關的綠色低碳轉型問題也成爲焦點,碳達峰和碳中和已成爲各國爲促進人類可持續發展的發展方向和目標。作爲當今世界最主要的兩大經濟體和碳排放大國,中國已設定在2030年實現碳達峰,2060年實現碳中和的目標。美國則已在2007年實現碳達峰、計劃在2050年實現碳中和。在此背景下,中美將在綠色低碳領域進行一系列的合作。在中美關係複雜多變和大國博弈的背景下,雙方在綠色領域的合作將有助於維護雙邊關係,緩解和降低一些衝突風險,同時爲全球低碳轉型做出大國的示範效應。
一、碳中和已成爲全球可持續發展的主要目標
國際社會推動實現碳中和的努力最早可追溯到1992年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1997年公約各締約方在《京都議定書》中對2020年以前發達國家的溫室氣體排放降低20%的要求做出了制度性的安排。隨後幾經波折,各方終於在2015年12月達成的《巴黎氣候協定》上,明確提出了全球範圍內實現碳中和的目標。截至2021年,全球已有超過130多個國家和地區通過法律規定、政策宣示和提交聯合國承諾等方式,分別提出了自己的碳中和目標。
國際上碳中和的衆多政策利好,加上持續的技術進步,使可再生能源的成本優勢進一步得到提升,部分國家已提前實現碳達峰。在全球範圍內,目前已有50多個國家率先實現了碳達峰,佔全球碳排放總量的大約40%,其中大部分爲發達經濟體。在2021年全球碳排放排名靠前的國家中,美國、日本、德國、英國、法國、加拿大、俄羅斯、巴西、韓國、印尼等都已實現了碳達峰,南美的蘇里南和亞洲的不丹已分別在2014年和2018年進入負排放,較早實現了碳中和的目標。在傳統化石能源繼續清潔化利用的同時,國際上可再生能源的投資和裝機都進入快速發展。2020年全球可再生能源的發電新增裝機約爲256GW,已佔全球淨增發電裝機容量的83%,並且已連續六年保持50%以上的份額。在2020年的全球電力構成中,可再生能源已經達到29%的歷史最高水平。1國際能源署在2021年5月發佈的《2050淨零排放:全球能源行業路線圖》中提到,預計到2050年,化石燃料在全球能源供應中的比重將從目前的近80%下降到20%左右,屆時全球能源需求中約90%的電力來自可再生能源,其中風能和太陽能佔將近70%。
在碳中和目標期限上,目前各國普遍將目標設定在2050年左右,包括美國、歐盟中的法國、德國、西班牙、愛爾蘭、丹麥、匈牙利、斯洛伐克等國家,以及英國、瑞士、加拿大、南非、智利、新西蘭、韓國等國家。部分國家計劃實現碳中和的目標更早,如烏拉圭(2030)、芬蘭(2035)、奧地利(2040)、冰島(2040)、瑞典(2045)。2021年7月,歐盟提出旨在落實「歐盟綠色新政」的「減碳55計劃」(Fit for 55),其中包括擴大歐盟碳交易市場、徵收「碳邊境調節稅」、擴大可再生能源比例、停止銷售燃油車、徵收航空燃油稅等多項全新法案。可以預期的是,未來世界上主要的經濟體都將致力於碳達峰和碳中和,推動能源和經濟低碳轉型,以實現可持續和綠色發展。
二、中美兩國都致力於早日實現碳中和
隨着全球環境和氣候問題的不斷升溫,國際社會越來越認識到,因溫室氣體的大量排放而導致的全球環境惡化和氣候變化將直接關係到人類的生存和發展,若不加以解決,將有可能演變爲人類的共同災難。赫德利·布爾認爲,一個合理的國際體系要得以保持下去,就必須要求人們在環境治理問題上達成一致的共識。克里斯托弗·希爾也指出,生態問題已成爲國內和國際政治中的一個重要問題,環境因素對國際政治造成的破壞性影響不會小於災難預言者想像的災難性變化。冷戰結束以來各種非傳統安全因素凸顯,使國際安全的內涵不斷擴大。當今的國際安全是軍事安全、政治安全、經濟安全和環境安全有機結合的「綜合安全」,其中,環境安全是基礎,經濟安全是核心,軍事安全是保障,政治安全是重點。人們已普遍認識到大規模的化石能源利用會威脅環境安全,對溫室氣體排放和氣候變化等問題的關注度不斷提高。
從自身地位和實力來說,中國作爲聯合國五大常任理事國之一,是傳統的政治大國,是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和新興經濟體的主要代表,同時也是全球最大的能源消費國和最大的碳排放國。中國已成爲國際能源事務中舉足輕重的國家,在碳排放上的舉措也受到國際社會的高度關注。2020年9月,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上的發言中宣佈,「中國將提高國家自主貢獻力度,採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爭於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之後中國又在多個國際重要場合重申了中國碳達峰和碳中和的願景,希望與國際社會一道,加大應對氣候變化力度,深入推進能源向高效、清潔、多元化發展和轉型,推動全球綠色發展合作,共同構建綠色低碳的全球能源治理格局。
在行動中,中國正通過一系列舉措,穩步推進碳達峰和碳中和。中國在「十四五」規劃綱要中設定了到2025年單位GDP能源消耗降低13.5%、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8%的目標,力爭提前實現碳達峰,爲碳中和打下良好基礎。在措施上,通過大力推動產業佈局和產業結構升級,鼓勵發展綠色低碳產業,大力發展可持續循環經濟和產業。優化交通運輸業空間佈局,從空間上促進交通運輸行業和區域的節能減排。在能源生產和消費中,逐步降低能源結構中煤炭的比例,大力發展風電、光伏發電、水電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潔能源,加強天然氣的開發和利用,並安全穩妥地推進核電建設,使綠色能源在能源消費中的比例得到穩步提高。在企業生產和居民生活中,有序推進一些高排放和高耗能的重點行業和企業進行煤改氣和煤改電,並在居民生活中也進行推廣,積極發展分佈式太陽能光伏發電等綠色能源,降低煤炭等石化能源的直接消耗。同時大力支持綠色低碳領域的技術創新,不斷提高新能源項目的技術水平。在一系列舉措下,近年來中國的一次能源消費結構中,煤炭等化石能源比例已逐步降低,可再生能源比例則穩步提高,正朝着低碳與可持續方向有序發展。
作爲當今世界最大的經濟體和第二大碳排放國的美國,其在過去因能源消耗而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曾長期居於世界首位。不過,隨着美國國內的能源轉型、能耗降低等多重因素的影響,2007年美國碳排放已達到歷史性峰值,隨後呈現逐年下降趨勢。在奧巴馬政府執政時期,其大力推行能源新政,積極發展清潔能源。不過,特朗普執政後,美國在綠色發展上出現波折,包括廢除煤炭禁令、放寬國內煤能污染限值、推行「能源新現實主義」、退出巴黎氣候協定等,在綠色發展政策上出現重大反覆甚至停滯。
拜登政府上臺執政後,積極推行其「綠色新政」,美國在能源政策上重回綠色發展軌道。在上任當天,拜登就宣佈美國將重返巴黎氣候協定,任命前國務卿約翰·克里爲氣候問題特使,並就低碳減排問題提出若干新政舉措。拜登政府對外承諾稱,通過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在清潔能源發展、電力供應、交通運輸、建築節能等領域進行多項改革,美國將在2035年實現無碳發電,預期到2050年使美國實現百分百清潔能源經濟和淨零排放的碳中和。爲此,拜登政府在經濟振興計劃中,專門編列2萬億美元用於清潔能源和基礎設施等領域的投資,包括交通領域的電動車計劃、「城市零碳交通」、「第二次鐵路革命」,建築領域推動新型建築零排放和現有建築的節能升級,在電力領域進行電廠碳捕捉改造,積極發展新能源等一系列舉措。同時,拜登政府還成立相關清潔能源創新機構,大力推動氫能、核能、儲能等前沿領域的研發。
三、綠色低碳合作或可成爲中美關係的重要「穩定器」
作爲世界上最大的經濟體、能源消費大國和碳排放大國,中美在能源和環境等問題上都面臨着共同挑戰。根據國際能源署的數據顯示,目前中美兩國每年向大氣排放溫室氣體的總量加起來佔全球40%以上。中國是目前世界上單位GDP碳排放量最大的國家之一,預計到2035年將佔全球新增碳排放的58%。而中國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大量的燃料消耗導致溫室氣體排放激增,對自身環境也帶來一些問題。美國也存在同樣問題,其在工業革命以後的燃料消耗以數萬億噸二氧化碳的排放總量位居世界第一。這些使得中美雙方都在節能減排、保護環境和應對氣候變化問題上存在共同利益和目標。
共同利益是國際合作的基本前提。國際社會的突出特徵是無政府狀態,即缺乏一箇中央權威對各成員和行爲體進行有效管控。在無政府狀態下,由於國家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性行爲體,爲謀求自身的生存與發展,使國家對外行爲的重要特徵表現爲實現國家利益最大化。但由於國家利益目標是複雜多變的,尤其是在全球化時代,國家利益往往超出一國範圍,一國往往無法完全通過自身行動得以實現,而各國的各行其是反倒容易形成「囚徒困境」。各國在某一領域雖有共同目標以促成合作,但該目標與其他利益之間的關聯性也必須考慮。此時當國家發現通過與他國進行政策協調可避免衝突、增加收益時,會表現出合作願望,形成合作第一步。而一旦合作意願達成,國家間在後續行動中的積極性和可能性也越高,這種合作的最佳狀態是形成合作的集體身份。而「集體身份一旦形成,行爲體就會把對方的得失視作自己的得失」。
影響集體身份認同形成的主要變量有相互依存、共同命運、同質性和自我約束。相互依存度越高,形成集體身份的可能性也越大。中美兩國共同面臨着重大的能源安全挑戰,在國家安全、經濟利益、共同應對氣候變化、保護生態環境上都擁有較多的共同利益,這成爲中美開展綠色低碳合作的基礎和一致性目標,並形成某種意義上的「集體身份」。中美在《中美能源和環境十年合作框架下的綠色合作伙伴計劃框架》、《綠色合作伙伴計劃實施方案》、《中美關於能源安全合作的聯合聲明》、《中美綠色合作伙伴四方協議》、《中美氣候變化聯合聲明》、《中美應對氣候危機聯合聲明》等多個聯合文件中都強調,中美在保障能源安全方面具有共同利益和責任,同時也面臨着共同挑戰。兩國政府將繼續在開展能源供應多元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穩定國際能源市場等方面加強合作,同時在應對氣候變化和促進綠色發展中做出大國貢獻。
根據目前的研究表明,隨着碳排放等導致的全球氣溫不斷上升和極端天氣的頻繁出現,未來的五年將對人類能否控制氣候變化至關重要,國際社會在集體應對氣候變化問題上的迫切感也日趨強烈。氣候問題作爲一個不分國界的全球性公共問題,在拜登時期或可成爲中美合作的一個「穩定器」和「最大公約數」。中美兩國之間的綠色低碳合作具有長期的基礎,從1979年建交後至今,中美共簽訂了幾十個雙邊合作協定,確立了能源節約與能源效率、可再生能源、碳捕捉與儲存、可持續運輸(包括電動車輛)、智能電網、清潔能源技術研發等多個重點合作領域。經過40多年的發展,已基本建立起政府、企業、官民一體、非政府組織和多邊的多層次多渠道溝通與合作,合作機制約束力從弱到強,對話涉及話題和範圍由少到多,並逐漸深入。不過,在特朗普執政時期,在中美關係不斷出現衝突的大背景下,中美綠色低碳合作幾近停擺,相關領域的合作進入低潮期。拜登政府上臺後,將氣候變化議題列爲中美合作的重要議題之一,並派出氣候問題特使約翰·克里數次訪華,與中國就氣候變化合作問題進行溝通與交流。中美兩國都希望通過在衆多領域加強合作,包括工業和電力領域的脫碳政策、措施與技術,增加可再生能源,發展綠色和氣候韌性農業,節能建築與綠色低碳交通等,共同推進巴黎氣候協定的進一步實施。
四、拜登政府時期中美綠色低碳合作的方向和領域
在國際合作中,一般來說,目標一致程度越高,行爲者之間在合作時產生衝突和分歧的可能性越小,對風險收益的測算與利益分配也更明晰,同時還可以確定何種行爲是背離行爲,有利於進行監督。同時,與所謂高級政治方面的合作相比,綠色低碳合作由於更多表現爲經濟和技術方面的合作,受益往往呈現出雙贏或共贏的局面,因此也容易產生合作意願。而從經濟學中的交易成本理論來看,作爲世界前兩位的經濟體和大國,中美在資金、技術、人才、產業、發展、研究等方面都具有各自的優勢,在能源結構和經濟發展上的互補性和巨大經濟利益使中美在綠色合作領域具有較強的動機和能力進行合作。
中美綠色低碳合作依然具有很強的互補性。在全球化不斷深入,相互依賴不斷加深的態勢下,儘管中美關係在近年來出現波折,但作爲亞太地區最重要的經濟體和大國,中美在經貿、投資等各領域聯繫依然緊密,雙邊貿易額一直維持在每年6000多億美元的龐大規模。在碳中和的目標下,綠色低碳發展蘊藏着巨大的發展機遇。中國將發展清潔能源作爲促進綠色和可持續發展、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和實現產業結構升級的重要途徑,在風能、太陽能等領域都已具備龐大產能,同時也是全球最重要的清潔能源市場。目前中國的綠色科技市場價值每年已達到5000億美元乃至萬億美元規模,在涉及風電、光伏發電領域也有不少技術處於領先地位。而美國在清潔能源相關技術、管理體制、相應法律法規建設、市場機制、商業模式開發和利用等各方面都具有不少領先優勢。在控制碳排放上,美國在清潔煤和潔淨油等方面掌握了相當數量的核心技術,在控制二氧化硫和懸浮顆粒物排放上也有豐富經驗。據估計,在同等消費量下,若中國採用與美國相同的清潔能源技術和能源消費結構,中國的碳排放總量將減少20%。中國龐大的清潔能源市場和中美之間經濟技術上的互補性使雙方可以通過合作來實現更好的各自優勢資源配置,這對促進中美關係和經貿環境的健康穩定發展都具有積極意義。
在合作方向上,根據2021年9月初中美兩國元首電話溝通後的結果,中美將有望繼續以2014年的《中美氣候變化聯合聲明》作爲參考和藍本,圍繞溫室氣體淨零排放、中美碳減排目標及覈算、氣候資金支持等方面進行溝通和討論,並以2021年底在英國格拉斯哥召開的第26屆聯合國氣候大會爲契機,在後疫情時代開展綠色低碳合作。在奧巴馬政府時期,中美曾以氫氟碳化合物減排作爲重點合作領域,成爲當時中美綠色低碳合作的突破點。在2021年11月中美髮布的《中美關於在21世紀20年代強化氣候行動的格拉斯哥聯合宣言》中,雙方表示要在相關法規框架與環境標準、推動清潔能源轉型的社會效益最大化、推動終端用戶行業脫碳和電氣化、加強發展綠色設計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等循壞經濟,以及在碳捕捉、碳利用、碳封存等技術領域的合作,並確定以控制和減少甲烷排放作爲重要的突破口,進而開啓新一輪的綠色低碳合作。同時,當前國際綠色低碳領域呈現出公共產品嚴重不足的問題,中美可嘗試共同合作,在綠色能源、綠色金融、綠色投資、綠色貿易、綠色產業等領域,以提供公共產品的方式,搭建各種平臺和市場,優化各種綠色標準與認證體系,改善現有國際機制,爲全球可持續發展共同做出大國貢獻。
在合作領域上,中美可在綠色能源、綠色交通、綠色建築、綠色金融、綠色投資、綠色產業等領域開展合作,使綠色合作成爲中美關係中新的「壓艙石」和「穩定器」。中美可在綠色能源領域共同推動以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爲主的能源綠色轉型,在綠色交通領域擴大在綠色基礎設施上的投資和建設,在綠色建築領域廣泛推廣節能建築和建築的節能改造,在綠色金融領域積極發展碳基金、碳市場、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等金融市場,在綠色貿易領域合作建立綠色貿易標準和認證體系、打造綠色貿易發展的平臺,在綠色投資領域鼓勵節能環保、生態環境、綠色服務等產業的綠色投資,在綠色產業領域深入開展新能源汽車、綠色製造業、綠色工業等合作。
五、中美綠色低碳合作的障礙和風險
在碳中和目標下,中美綠色低碳合作具有廣泛的共識和利益基礎。不過,在當前中美關係複雜多變的大背景下,尤其是經歷了特朗普政府以來的一系列衝突和矛盾,不可忽視的是,中美在綠色低碳合作中還存在諸多的風險和障礙,這些將對未來的中美綠色低碳合作帶來一些不確定性。
首先是中美關係變化帶來的政治性戰略風險。從國際實力結構看,美國作爲世界上占主導地位的國家,在國際格局中擁有一極的地位。從某種意義上說,目前的國際體系是一種準單極結構或曰「一超多強」的結構。儘管美國的霸權地位顯現出弱化趨勢,但這種弱化或「美國的衰落」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即美國的絕對實力依然在上升,並且在未來至少20年內仍擁有超級大國地位。但由於中國實力增長的速度快於美國,因此中美兩國之間的實力差距處在不斷縮小的過程中,並且中國的國際影響力在其他領域也在持續擴大。在此背景下,美國戰略界自奧巴馬政府後期開始逐步形成集體遏制中國的共識,認爲中美競爭性大於合作性的聲調開始成爲主流,並在特朗普政府時期不斷出現的各種衝突和矛盾中集中體現,對中美關係的大局產生延續至今的持續負面影響。在特朗普政府執政時期,中美雙邊能源對話機制和各種交流活動出現停滯甚至中斷,《中美能源和環境十年合作框架》等合作協定在到期後不再續簽或終止,中美聯合成立的中美清潔能源研究中心等機構也基本停止活動,一些合作項目也停止運營。
拜登政府上臺後,儘管在對華的戰術上與特朗普相比有些差異,但在戰略上表現爲基本延續特朗普的對華戰略,也有稱其爲特朗普對華遏制戰略的2.0版本。美國國務卿布林肯在關於對華政策發言中曾表示,美國認爲,「與中國的關係具有競爭性,但也需要在可能之處進行合作,並在必要時進行競爭。」在拜登政府發佈的《臨時國家戰略安全報告》中,就將中國稱爲能夠在外交、軍事、經濟、技術等各領域與美國展開全面競爭的所謂「體系性大國」。美國國會還一致通過了《2021年戰略競爭法案》,目標直指中國。在亞太戰略上,拜登政府不僅繼承了特朗普時期提出的「印太戰略」,繼續強化美日印澳的「四國機制」,新組建美英澳三方安全夥伴關係(AUKUS),不斷拉攏亞太地區盟國和其他國家,試圖構建起遏制中國的亞太版「北約」。
氣候變化與清潔能源等領域的綠色低碳合作,誠然是中美關係中具有積極意義的合作領域。然而在中美競爭和博弈態勢日益上升的大背景下,綠色低碳合作作爲中美關係中的一個次生領域,將不可避免地受到中美兩國關係大局的影響。當中美關係平穩發展時,兩國在綠色合作表現得較爲順暢;而當兩國關係發展遭遇危機時,雙方在該領域的合作很難不被波及。中美雙方在有關綠色低碳合作領域還存在相互認知風險。美國的一些學者和企業界人士就依然認爲中美在綠色低碳領域更多的是一種競爭性的零和博弈,中美雙方在戰略上的保證不足以判定在綠色低碳合作中一定會成爲夥伴,而有可能是一種「競爭—合作」並存的競合關係。並且在中美綠色低碳合作中,美方或有意通過一些合作,達到以國際規則對中國實現規則鎖定的「規鎖」目標和效果。
其次是經貿領域風險。在奧巴馬政府時期,中美在綠色低碳合作中就已經在清潔能源經貿領域出現矛盾。在特朗普政府時期,由於貿易保護主義、經貿糾紛、技術出口管制等因素的影響,中美綠色低碳合作幾乎停擺。在國家政策積極扶持、企業大力發展等多方因素推動下,中國在綠色低碳產業尤其是清潔能源產業上取得巨大的發展,已成爲全球最大的太陽能和風能設備生產國,清潔能源累計裝機容量也都名列全球首位。以太陽能光伏爲例,目前中國已成爲全球光伏產業的龍頭,擁有全球最大的光伏產業鏈集羣,是全球最大的光伏發電國,同時也是最大的光伏投資國和應用市場,在全球光伏企業前20名中佔據16席,與光伏有關的多晶硅、硅片、電池、逆變器等主要產品的生產規模都已超過全球一半以上。奧巴馬政府時期,美國就已出現貿易保護主義擡頭趨勢,在與清潔能源有關的中美經貿領域不斷設限,如以「綠色崗位」爲由增加光伏產品的「本土化採購」規定。美國衆議院在2009年通過的《清潔能源安全法案》中就要求在2012年以後對來自溫室氣體排放量高於美國的其他國家(主要指中國)進口產品徵收「碳關稅」,實質上是以環保爲由進行變相的貿易保護主義,將其作爲打壓中國的一種工具。美國企業界也一直對政府部門進行各種遊說,要求實施產業保護,或提出對中國企業實施所謂反傾銷制裁。奧巴馬政府對中國的清潔能源產品和生產企業發起了諸如「301調查」、中國光伏產品「雙反調查」和反傾銷裁決等行動。特朗普政府時期,在「美國優先」的貿易保護主義大旗下,先後推動「201調查」和「301調查」,針對自中國進口的光伏產品徵收高額關稅。拜登政府上臺後,在2021年6月就以所謂「涉嫌侵犯新疆少數民族人權」爲由,將合盛硅業、新疆大全、東方希望、協鑫新能源這4家企業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列入制裁清單。隨着其力推「綠色新政」,在對華認知定位爲戰略競爭的大背景下,未來勢必會在對華清潔能源產品和企業上繼續有所行動,如設置綠色投資和貿易壁壘等方式,或類似「制裁」手段,增加中美綠色貿易摩擦和綠色低碳產業競爭的風險。
最後是與綠色低碳合作相關的技術領域。在近年來的中美矛盾和衝突中,所謂「科技冷戰」和「技術脫鉤」的聲調也甚囂塵上,其中也包括綠色低碳合作的相關領域。在科技領域,美國長期對一些國家進行技術和產品管制。冷戰後美國加強了對高技術和所謂敏感物資的出口管制,在出口管制制度和適用標準上進行有選擇性的控制。美國政府規定,外國專家和研究人員在接觸敏感技術時必須申請「視同出口」許可證。在中美過去的清潔能源產品合作中,美國就規定相關高技術產品出口需要出口許可證,相關申請和審批機構重疊,手續複雜,且缺乏透明度。加上繁瑣的發貨檢查和對出口設備實際用途的驗證等增加了中國進口企業運營成本,迫使不少中國企業放棄或轉投其他國家和市場。即便是一些在華的美國公司也更傾向於獨資建廠,而不願意向中國企業轉讓其掌握的高新技術。另外雙方在有關技術合作與轉讓上的理念也有較大差異,中國主張以優惠條件優先安排技術轉讓,美國則更強調技術轉讓應該商業化,政府應少干預企業行爲等。並且美方還擔心中國企業和科研機構在合作過程中侵犯其知識產權,使中美在綠色低碳領域的技術合作也出現不少障礙。這些因素的存在,都對未來中美綠色低碳合作帶來一些風險和問題。
六、結語
目前,中美關係正處於新的十字路口。在此重要關口,中美在氣候變化、清潔能源發展等綠色低碳領域進行合作,既有助於實現各自的減排目標,早日實現碳中和,也有助於加強中美經貿和技術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在一定程度上緩解或對衝雙方關係中的一些負面因素。不過,中美綠色低碳合作的進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兩國關係大環境的影響。中美應加強合作,共同管控分歧,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共同應對環境保護和氣候變化等挑戰,這既有助於兩國早日實現碳中和的目標,也有助於推動中美關係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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