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大師南懷瑾之子涉洗錢 名嘴胡忠信說「他是俗辣」挨告…法院判胡贏
▲已故國學大師南懷瑾之子南國熙,不滿週刊及名嘴報導、評論他涉及洗錢提告求償100萬,北院6/19判他敗訴。(圖,資料照/《ETtoday新聞雲》)
已故國學大師南懷瑾兒子南國熙於2016年9月間,遭週刊報導他任大股東的香港南亞資產管理公司(AsiaVest),涉及兆豐洗錢案,內容更提及在日本山口組山根敬洗錢案中,也有14.72億日圓流入該公司,南國熙不滿報導,對週刊、名嘴胡忠信、蔡玉真提告求償100萬,要求登道歉啓事;北院6月19日判南國熙敗訴。
南國熙不滿週刊於2016年9月間,報導他涉嫌幫助日本山口組洗錢,對名嘴胡忠信、蔡玉真在政論節目高調評論此事更加火大,主張週刊公司、總編、報導記者及蔡玉真、胡忠信,共同以不實言論侵害名譽,向他們求償共100萬元,除要求週刊報導下架外,也要求刊登道歉啓事。
週刊及胡忠信、蔡玉真等人表示,報導及評論內容,皆以日本東京地方法院判決、警方公開資料、香港交易所等資料爲依據,已盡合理查證義務。
法官認爲,雖然南國熙涉嫌洗錢案,在臺北地檢署獲不起訴,但那只是因爲超過追訴期,檢察官也因此未對案情做調查,且國際洗錢案攸關公衆利益、屬可受公評之事,只要週刊報導、名嘴評論前經過合理查證,即使真相未明,在民事上也不構成侵權。
而週刊及名嘴等人,提出東京地方法院2006年的判決、香港投資交易所投資管理網路公開資料、內政部刑事警察局新聞稿等資料,主張在評論及報導前,已查證相關資料;在東京地院的判決中,認定山口組將洗錢犯罪所得1166萬5206歐元(折日幣約14億7200萬元、臺幣3億8915萬1272元),匯入AsiaVest Capital公司帳戶,且南國熙與涉嫌洗錢的人簽訂信託契約、又跟山口組山根敬熟識,綜合以上內容,法官認定週刊、名嘴等人依查證事實,對可受公評之事報導、評論,判免賠。
另外,胡忠信多次要求南國熙迴應遭無視,在節目上怒嗆對方「俗仔」,此部分法官認爲胡忠信雖然用字比較酸,但不算太嚴重、也有根據,此部分不算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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