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投信ETF產品廣告用字不當 金管會罰60萬

▲金管會。(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陳瑩欣/臺北報導

金管會公告,日前對國泰投信執行專案金檢及投信投顧公會對國泰投信進行查覈過程,發現國泰投信在臉書(Facebook)官方社羣媒體刊登ETF廣告內容涉及使人誤信能保本或保證獲利,金管會對此決議開罰國泰投信60萬元。

這是在元大投信因臺灣價值高息(00940)、統一投信臺灣高息動能(00939)兩檔ETF宣傳銷售用語不當之後,金管會證期局今年第3家針對廣告宣傳文字不當裁罰投信業者的案例。

證期局裁罰書指出,國泰投信在FB官方社羣媒體刊登ETF廣告內容包括「報酬可期、追蹤標的指數10年累積報酬達233%」、「報酬率強勁!升息末段進場,買金融債並持有2年報酬率逾4成」及「100%填息且穩健配息」等用語,有使人誤信能保證本金安全或保證獲利,違反規定。

證期局表示,國泰投信行爲違反投信事業管理規則及金融服務業廣告活動辦法規定,因此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決議處國泰投信60萬元罰鍰。

金管會公告指出,投信事業管理規則第2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爲廣告、公開說明會及其他營業促銷活動時,不得使人誤信 能保證本金之安全或保證獲利。次按金融服務業從事廣告 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辦法(下稱金融服務業廣告活動 辦法)第5條第9款規定,金融服務業從事廣告、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不得使用之文字或訊息內容使人誤信能 保證本金之安全或保證獲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