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首例 律師搶當辯護人
律師黃致豪。圖/報系資料照
被害人家屬委任律師許富雄、廖怡婷擔任告訴代理人,黃男辯護人則爲律師林陟爾、黃致豪及李宣毅;據悉,黃男案發後從初期法扶律師,至目前辯護團隊已換過多組人,由於是首件國民法官案,且案情內容特殊,深受外界矚目,有不少律師組隊想爲黃男辯護,也有很多人打聽開庭日期想旁聽。
全案緣起於黃姓、施姓男子在直銷公司擔任業務員,去年十月十九日黃男在施男住處爆口角,隔天持卅公分長刀朝施男胸口、肩膀猛刺十多刀,導致施男大量出血慘死;據瞭解,黃男行兇動機事實上是「感情因素」,並非外傳的業績利益,但黃男至今否認殺人。
臺中地檢署今年一月依殺人等罪起訴黃男,隔天移審法院成爲國民法官新制上路首例,中院電腦抽籤,由刑四庭長唐中興擔任審判長兼受命法官;中檢將由四十七期檢察官張凱傑蒞庭,張男鑽研國民參審制深入,是中檢公訴組強棒人物。
黃致豪曾替北捷隨機殺人的鄭捷、小燈泡案王景玉、華山分屍案陳伯謙、縱火燒死父母親戚六人的翁仁賢等九名殺人犯辯護;二○二○年卻被一名女當事人控訴約砲,違反律師倫理規範,應受懲戒,檢方以約砲屬私德和律師業務無關,將全案簽結。
與黃致豪同所的林陟爾,曾在華山分屍案中替陳伯謙負責民事辯護,死者家屬請求損賠一千四百萬元;李宣毅則在洪仲丘案中,擔任洪家人委任律師,也曾替死囚冤案鄭性澤辯護,無罪後提刑事補償,獲人權律師殊榮,還曾於電影「期末考」中擔任臨演,李本人還是一家車商總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