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院法官留美博士回嘉轉任律師 助推《國民法官法》
前高院法官留美博士張道週迴嘉義轉任律師,協助推展國民法官制度。(廖素慧攝)
前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張道週轉任律師,並接下嘉義地院第1件擬以國民法官法審理的酒駕肇事致死案件,張道周曾參與《國民法官法》的立法過程、模擬法庭、教育訓練等各階段經歷,他期許能用所學及經驗協助國民法官制度穩定發展下去。
張道周臺大法律系畢業後先當律師,再任職嘉義地方法院法官、庭長,併到美國華盛頓大學取得法學博士學位,後來調任臺中高分院法官、司法院刑事廳調辦事法官、臺灣高等法院法官,今年8月卸下法官袍,9月回嘉義轉任律師,學經歷完整。
張道周當法官20年,歷練過不少案子,也參與《國民法官法》立法、模擬法庭、教育訓練,在美國也進修相關法律,他認爲人生下半場,想把所學及經驗,爲社會做出不同的貢獻,並與社會有更多對話,因而重披律師袍,接下國民法官審理案。
這件嘉義地院112年度國審交訴字第1號公共危險案件,是1月間發生在嘉義縣東石鄉的酒駕肇事致死案,張姓男子被控酒後開車撞死騎機車婦人遭起訴,嘉院已抽籤分案,由刑五庭審判長張志偉擔任受命法官。
嘉院因張男無力僱請律師,經嘉義律師公會提供有意願擔任國民參與審判案件的辯護人名單,認爲張道周資歷完整,徵詢其意願後,而由張道周擔任辯護人。
張道周說,已訪談了案件當事人,將扮演好辯護人的角色,預定22日與地院、檢方協商,協助審檢辯的溝通,貢獻所學與經驗,共同推動國民法官制度良性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