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二少女爲愛多P!男友一起爽戰「竟偷收錢」 她見警到場崩潰
▲國二女學生爲愛答應男友「多人運動」,卻遭對方出賣,演變成提供性交易服務。(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陳姓男子與年僅14歲、就讀國中二年級的小女友小潔(化名)交往期間曾發生關係5次,孰料,2017年間他竟利用對方的愛慕之情,提議「想嘗試多P」,並在小潔答應後,於網路上刊登「付費換妻」訊息,讓小潔默默接客,而其中一名楊姓恩客更提供毒品助興。直到警方進行網路巡邏,喬裝嫖客前往,當場查獲,並把當天同樣到場的張姓嫖客、陳男及楊男全帶回,全案因此曝光。對此,臺北地院日前審理結果出爐!
判決指出,陳男2016年11月經由臉書認識小潔,並於當月28日交往成爲男女朋友,交往期間5度帶小潔上旅館發生關係5次,然而他利用小潔對他的愛慕之情、信任,提議想要嘗試多人運動,在小潔爲愛答應後,2017年起於臉書上以「陳騎侶」刊登「我們是臺北情侶、女友18歲/161/65/34D、可換可不換」、「徵單男」、「多P」、「聯誼」、「今晚女友受不了了啦,剛回國想被滿足」、「單男須酌收費用」等語,打算讓小潔默默接客。
誇張的是,陳男還拍攝小潔與其他男子性交過程的照片,傳送給有興趣的網友觀賞,藉此吸客,而小潔一晚曾同時與3名男子性交,半年內總計接客9次,其中楊男當時甚至爲現役軍人身分,除進行性交易外,還於過程中提供毒品助興。直到警方進行網路巡邏,發現陳男公開散佈之引誘、媒介性交易訊息,遂佯裝成男客聯繫,到場後立即表明身分,逮到小潔與張男性交,而小潔這才發現,自己竟遭男友出賣,當場崩潰。
審理期間,小潔提到,「是陳男提議想多人性交,我想說他要嘗試的話,我可以試1、2次,但陳男還是繼續約,我會配合是因爲我愛他」、「我與楊男性交時,陳男曾在場3次,其中2次有參與口交、性交」;另外,小潔也指出,陳男從未提起會收費,自己根本沒有獲利,因陳男向她表示,這些男客都是朋友,纔會聽從要求,且爲討歡心進而與多名男子性交。
對此,法官勘驗相關事證後,認定3人犯行;陳男交往期間與小潔性交部分,被依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爲性交罪,判刑10月,不得易科罰金但得易服社會勞動,另外性交易部分,陳男被依圖利媒介而使少年爲有對價之性交行爲罪,判刑4年。
張男部分,法官除依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爲有對價之性交行爲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18萬,另念其因短於思慮,坦承犯行等情狀,宣告緩刑3年,判決確定後2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0萬元。
至於楊男則被依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爲有對價之性交行爲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另依現役軍人成年人對未成年人犯轉讓第二級毒品罪,判刑10月,不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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