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說酒駕被拒罵警白目 議員黃秀珠被罰寫悔過書捐1萬
民進黨臺中市議員黃秀珠去年欲關說酒駕案,當場被2名執勤警員拒絕,竟然當場辱罵員警「白目」,並打電話向市警局長刁建生告狀「有夠爛耶!」臺中地檢署偵辦後,26日依妨害公務罪予以緩起訴1年,並令寫悔過書、捐款1萬元做公益。
對此,黃秀珠聲稱,當時只是去「關心」,幫民衆解決問題,一時情緒激動而行爲失當,絕不是要向員警「施壓」,強調日後會記取教訓,在做選民服務時會更加小心,以免引起誤會和困擾。
檢方查出,臺中市警局交通大隊陳姓小隊長和交通大隊豐原直屬第三分隊員蔡光陽是在去年5月25日晚間10時許,在太平區太平路上執行臨檢時,攔下騎車搖晃的王姓進行酒測。
王男因拒絕酒測,便請友人聯絡黃秀珠前來,黃在1個多小時抵達現場後,便向員警表明議員身分,希望能賣人情、給面子,但因警方仍依規定開出罰單,黃當場變臉大罵,「真的很白目啦!」還打電話跟刁建生抱怨,「兩個警員都是這樣子,有夠爛耶!」
由於警方全程錄音錄影,蔡姓員警事後透過律師,控告黃秀珠妨害公務、妨害自由等罪,全案經臺中地檢署偵辦,檢方認爲黃犯後態度良好,也獲得蔡的諒解,讓她以寫悔過書、捐款交換緩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