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民間參與 促參明年納社宅
財政部預計2024年中評估將社會住宅納入公共建設有償PPP範圍。(新北市城鄉局提供)
落實居住正義!財政部預計2024年中評估將社會住宅納入公共建設有償PPP範圍內,財政部官員解釋,有償PPP建設社宅好處是民衆可以快速、優先享受到公共服務、其次在服務品質上更有保證,住得安心。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2022年底修法通過,將在必要性、優先性及迫切性,且確認依本法辦理較政府自行興建、營運具效益者下,主辦機關得於民間機構參與該公共建設營運期間,有償取得其公共服務全部或部分服務,又稱爲有償PPP。
財政部分爲A類與B類,A類是現在已經是既存案件,最多的即是污水下水道、焚化爐以及交通建設例如ETC。
B類則是目前沒有既存案件,必須要確認該類別符合公共建設具有優先性、必要性及迫切性的需求,且機關採用有償PPP,比傳統的採購模式更具效應,財政部預計將長照機構與社宅納入,最快明年中進行評估、通過,一旦通過納入有償PPP公共建設中,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就可以按照此種方式辦理。
官員分析,社會住宅如果以有償PPP方式辦理,民衆可快速享受到社宅公共服務,但如以傳統採購方式建蓋社宅,政府必須要先有預算;而有償PPP政府即使沒有蓋社宅的經費,民間業者可以先蓋,政府再分期編列興建、營運預算向民間廠商購買公共服務,時程上縮短許多。其次有償PPP政府是分期、分階段付費取得服務,一旦居住品質出問題,政府可依約要求得標廠商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