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吃狗虐死30只犬貓 開庭稱「動保界最大損失」
71歲飼養流浪犬貓婦人陳喜紅(左)因虐死30只犬貓遭檢察官起訴,士林地院開庭,陳婦喊冤認爲這一切都是巧合,收容所遭檢舉是動保界最大的損失。(李文正攝)
新北市淡水一處飼養流浪犬貓的處所遭人檢舉有虐待情事,新北市政府動保處到場查緝的現況。(動保處提供/李文正臺北傳真)
71歲愛狗婦人陳喜紅因無力飼養207只犬貓,導致其中有30只營養不良死亡,其他犬貓長期生活在淤泥、糞便當中,甚至餓到「狗吃狗」,檢方依違反動物保護法提起公訴,士林地院今開庭審理,陳婦與幫忙運送犬隻、提供飼料的愛狗人士一起出庭喊冤,認爲動保處查緝導致收容處所結束「是動保最大的損失!」
陳開庭時否認犯案,並稱自己愛狗超過30年,爲了飼養流浪犬貓付出一生,沒人像她這樣愛護動物,現在被誤會是虐待實在很無辜,還要躲起來避免被其他愛護動物民衆追殺,這是「動保」最大的損失。
陳並稱自己3年前有能力飼養犬貓,還以每月5萬元的薪水請人幫忙照料犬貓,反遭竊盜屋內物品,後來只能靠其他愛心人士接濟飼料,如果要虐待動物,200多隻犬貓早就被虐死,不會等到現在,並稱「這一切都是巧合」,一旁載運犬貓的愛狗人士則幫稱,陳是「國寶」。
起訴指出,陳自從2015年開始飼養數量多達200只的狗、7只貓,動保處接獲檢舉到現場,發現其中有38只營養不良,瘦到皮包骨,空氣中還瀰漫着糞便和屍臭味,屋內並未提供犬貓適當的環境,導致收容所內有犬隻互咬的情形出現,檢察官委由其他獸醫師解剖死亡犬隻,發現陳並未提供適當的食物和水,導致營養不良亂吃東西而死亡,認定陳未盡保護與照顧義務而觸法。
陳否認虐狗,希望法院傳喚其他愛狗人士作證,證明她爲保護動物盡心盡力,並無虐狗犯意,而檢方則希望法院傳喚檢舉人到場,證明現場環境惡劣,法官諭知候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