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論》開放主動式ETF發行 落實多元商品發展政策

過去臺灣投資人熟悉的ETF商品,多屬被動式ETF,在ETF投資熱潮下,主管機關應順應開放投信業者發行主動式ETF。圖/本報資料照片

根據投信投顧公會近日公佈的最新統計數據,截至2023年12月底,國內投信公司發行境內基金總規模達6.73兆元,一年內規模大增1.87兆元,創下史上最快的增加速度。三大主力商品增幅分別爲債券ETF增加8,109億元、臺股ETF增加6,211億元,以及臺股基金增加1,524億元,基金總受益人更高達985.3萬人,可見各類型境內基金商品深受投資人青睞,各種ETF更是當紅炸子雞,成爲市場投資標的的首選。

過去臺灣投資人所熟悉的ETF商品,大多是屬於追蹤某特定指數的被動式ETF,大致具有兩項特色:其一,爲具有分散投資組合風險的能力;其二,則爲能即時買賣且流動性高的特質,且相較股票和共同基金交易成本來得低。惟市場競爭態勢十分激烈,各投信公司新推出的被動式ETF的擇股條件已相當雷同,或更趨向複雜化,職是之故,也讓許多投資人壓根不清楚自己投資的被動式ETF是怎麼選股的,因此纔給主動式ETF得以問世的機會。

所謂主動式ETF(Active ETF)和主動式基金類似,都是由專業經理人主動挑選投資組合,包括一籃子股票、債券或另類資產,並採主動式管理績效,以打敗大盤爲目標。另外,主動式ETF可以在證券市場(交易所)交易,且交易價格可隨時查詢,相較主動式基金擁有更高的流動性及透明度。此外,相對於被動式ETF,主動式ETF具有靈活資產配置的優勢,可謂集主動式基金(靈活資產配置)及被動式ETF(高流動性及透明度)優勢於一身。在金管會所推出的2021~2023資本市場發展藍圖之五大策略中,即包括鼓勵金融高創新與多元金融商品發展的項目,故主管機關應順應ETF投資熱潮下,來開放投信業者發行主動式ETF。

回顧ETF發展歷程,美國乃全球最早發行主動式ETF的國家,第一檔主動式ETF是由投資銀行貝爾斯登所發行的貨幣型收益ETF,而目前市場上最知名的主動式ETF,則非素有「女版巴菲特」之稱的伍德(Cathie Wood)主理的ARKK莫屬,該檔ETF在新冠肺炎期間繳出了極爲亮眼的成績單。根據投信投顧公會日前提供的資料顯示,美國發行的主動式ETF檔數逐年快速遞增,從2019年的341檔到2023年6月底止共有1,086檔,佔全部ETF發行檔數的百比由17%上升到37%,而資金規模也由1,030億元擴增至4,210億元,成長金額相當驚人。

截至2023年6月,全球主動型ETF上市總規模達6,590億美元(約新臺幣20.7兆元);自2017年12月以來,全球主動型ETF上市檔數已成長5倍,超過1,900檔。亞太地區由於ETF快速盛行,近五年的主動型ETF資產管理規模年化成長率亦達27%。

再者,新加坡日前也宣佈開放主動型ETF上市,隨之新加坡交易所(SGX)更發佈主動型ETF上市要求之應用指引(Practice Note),包含基金經理人應於交易日公佈指標性(indicative)資產淨值、每日揭露資產淨值、每月公佈基金績效與投資組合成份股,以提升基金透明度。SGX表示主動型ETF上市要求之應用指引,將有助於SGX貼近市場最新趨勢,併爲投資人提供更多樣化選擇,鞏固SGX作爲全球金融中心之地位。

由全球主動式ETF的發展趨勢觀之,其近五年的資產管理規模年化成長率高達27%,乃深受投資人喜愛的投資商品之一。故臺灣應積極開放投信業者發行主動式ETF,果爾,一方面可以落實多元商品發展政策,並能讓臺灣基金操盤人有更大發揮空間,另一方面亦可以減緩投信業者之市場從衆效應(herding effect),一窩蜂發行高股息類型ETF,進而可以有效防止基金市場發展過度失衡。當然,臺灣要開放主動式ETF發行,則必須先修「基金管理辦法」,因爲原辦法可發行的ETF都是被動式且要追蹤指數。而若開放主動式ETF發行,投資人保護、披露持股內容頻率等相關配套措施也必須周延,方能讓監理機關、投信業者及投資人三贏。

總之,在做好法規修正、投資人保護、及資訊揭露等相關配套措施之下,臺灣開放投信業者發行主動式ETF,不但可以符合世界商品發展潮流,亦可落實金管會鼓勵金融創新與多元金融商品發展的政策,更能讓臺灣基金操盤人有更大發揮空間,以及投資人有更多元的投資選擇,可謂是一項促進資本市場發展的多贏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