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論》金融併購不應淪爲條件交換工具

工商社論

二次金改以來近15年,臺灣金融業併購進入冰河期,金融業到國外參股併購還偶有所聞,國內金融機構大型併購則完全停擺。這樣的情況,去年底在富邦金表態公開收購日盛金,和臺新金出價標購保德信人壽後,似乎有了轉機。但若政府仍執意要把商業行爲政治掛勾,甚或當做條件交換工具,可以預言臺灣金融業併購的寒冬恐難結束,業者短期也等不到春燕來訊。

公平交易委員會日前決議通過「不禁止」國內首樁金金併案,即同意富邦金控與日盛金控結合,富邦金也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表示,將持續公開收購日盛金普通股至臺灣時間3月23日下午3時30分止,提醒欲參與應賣的日盛金控股東依公開收購說明書所載臨櫃、電話或電子(網路)申請應賣方式,儘速辦理應賣手續。換言之,再過不到十天的時間,臺灣首件金金並是否成功,便會見真章

富邦金去年12月17日宣佈將以每股13元公開收購50%日盛金股權,但隨即引來綠委批評聲浪,除了質疑該案是否涉及內線交易,更有綠委認爲該案是在爲中資脫產、洗錢,甚至直指金管會是在護航放水。姑且不論日盛金兩大股東對富邦金提出的每股13元價格是否埋單,單看立法院的介入,便可知在臺灣要發動金融併購,除了市場考量,政治考量纔是影響併購案能不能成功的關鍵,這對強調市場自由開放的臺灣,無疑是甩了一個大耳光

特別是富邦金和日盛金都是所謂「民營」而非「公股」金控,富邦金更是透過「公開收購」向所有持股人買股而非「洽特定人」;再者,不論日盛金大股東是否有中資背景,現在的狀況是富邦金要並日盛金(即日盛金消滅),如果擔心中資危害臺灣金融體系,重點也該放在要買股的富邦金是不是中資,而不是放在被賣方日盛金有沒有中資背景。且連富邦金和日盛金雙方都是民股,金金並還這麼困難來看,市場似乎沒有理由期待涉及公股的公民並可能出現。

再說臺新金並保德信人壽案,保德信人壽因總部決議而要退出臺灣市場;臺新金則沒有壽險子公司,只要臺新金付得出錢給保德信人壽總部,理論上這個併購案應該沒太大的問題。但這類國外普通到不行的案子,在臺灣同樣又被卡住

金管會身爲主管機關,要求臺新金要提出資金來源籌資方式,無可厚非,但就商業實務來說,兩家公司交易股權,買方只要可支付價金給賣方,錢要動用存款、用借的、賣祖產還是借高利貸,應該由買方自行決定。如果臺新金體質真的差到不適合併購,當初保德信人壽招標,金管會就不應讓臺新金參加。

說到底,金融併購應該是市場行爲,但在臺灣卻被視爲政治工具、政策指導棋和條件交換工具;小吃大不行、民並公不行、圖利財團不行、圖利中資更不行,千千萬萬個「不行」的阻擋下,加上金管會左一個產金分離、右一個金金分離,還有申購門檻限制,臺灣金融業要成功一件像樣的併購案,真的難如上青天!

不可諱言,併購是所有企業壯大最直接粗暴的方式,對金融業當然也是。在此同時,併購也是讓市場優勝劣敗、適者生存的最佳催化劑。透過金融整並,除了可讓好的金融機構以快於自體成長數倍的方式發展成大鯨魚,也能趁機淘汰沒有競爭力的小蝦米

如果說金管會認爲開放純網銀像是在池中放進一條鮎魚、可以激化市場,併購就好比是放進一條食人魚,想必市場會更有效率地動起來。市場更競爭、更有效率的結果,也會更貼近金管會近年訴求的公平待客和投資者、消費者保護。

可惜的是,臺灣的金融併購政策至今仍擺脫不了政策和政治的束縛,除了父母之命(主管機關)、媒妁之言(投行財顧),連鄰里親戚(立法院)的風言風語都可能成爲合併案失敗的絆腳石,反倒是併購案兩造的意向和各種財務評估、實地查覈被淡化到近乎不重要的角色。

說的更直白些,合併成局的前提必定是雙方互蒙其利,但在目前的氛圍下,出價低是圖利財團,出價高是圖利賣方,圖利兩字被濫用到無限上綱,又怎麼可能出現成功的併購案?更不要說每個合併案後面還要東拉西扯的政治力量,或用數十年前的舊案「一案換一案」。

倘若金融業間的合併是因價格兜不攏而破局,或是因股東對價格未達共識而無法成功,都還讓人對市場有所期待;但以目前金融併購還停在所謂「乖孩子有糖吃」、「討厭誰就不給誰」的思維,那麼臺灣的金融併購要走到春暖花開,看來還有很長的時間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