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蟑螂」強索標案15%佣金 惡劣夫妻檔及共犯等12人送辦
臺中市警方查獲工程蟑螂集團,以犯嫌黃女及賴男夫妻爲首的暴力犯罪組織集團,平時對外自稱擔任某促進協會理事長及秘書長又兼某協會主任及秘書長。2019年間夫妻倆得知臺中市地方機關發包公共工程「自來水工程計劃」,共計7800萬元,黃、賴等人認有利可圖,涉嫌稱該工程市府補助款部分是他們爭取而來,進而夥同集團成員張男等人向和平區長及秘書等人勒索400萬元。被害人心生恐懼遂報警求助,警方10日將黃女等12人逮捕到案,11日依詐欺、恐嚇取財及組織犯罪條例等罪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黃女、賴男夫妻檔爲首的暴力犯罪集團,向和平區長恐嚇公共建設工程款,10警方循線逮捕黃女等12人移送法辦。(圖/警方提供)
臺中市和平警分局報請臺中地檢署檢察官林依成指揮,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東勢、太平、第六分局等組成專案小組共同偵辦,經3個多月佈線偵查、跟監及蒐證,發現該集團於2019年11、12月間陸續多次至和平區長辦公室及其住處嗆聲,並敲打門窗及強拉大門,企圖闖入並逼迫區長交付「工程配合款」7800萬元 (其中中央補助5100萬元、臺中市政府配合款2700萬元)的15%,即400萬元。
而專案小組在蒐證期間,發現黃、賴等犯罪集團自2017年7、8月起到2018年5至6月間,在臺中市山城一帶,分別向承攬政府發包公共工程的合法廠商負責人張男及劉男恐嚇,稱該工程標案是他們爭取到的,張、劉必須給付「服務費」,揚言若不給錢就會干擾工程進行,並多次以「借錢」名義向張、劉恐嚇數千元至數萬元得逞。
專案小組於10日兵分多路,針對該集團成員住處執行搜索、拘提,包括主嫌黃女及其成員共12人到案,起獲不法所得現金13萬餘元、臺中市政府水利局108年度預算書、受害地方機關自來水工程資料、土地測量圖、標案查詢紀錄各1份、臺中市府函文影本及手機6支等證物。全案訊後於11日將上述等12人依詐欺、恐嚇取財及組織犯罪條例等罪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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