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完整懶人包!逃稅露餡 導火線和「1個人1部電影」有關
記者李玟儀/綜合報導
大陸女星范冰冰近幾個月消失匿跡,彷彿人間蒸發,坊間屢傳是因爲「陰陽合約」一事淪爲階下囚,但官方始終未迴應,直到日前,官媒終於鬆口,除了陰陽合約之外,還涉及其他兩項違法事項。究竟她如何從享譽國際的大明星,到成爲娛樂圈「不能說的秘密」,一切都要從一部電影、一個人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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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因逃漏稅一事,神隱許久。(圖/翻攝自范冰冰微博)
2003年
馮小剛籌拍電影《手機》,打算邀請當時的央視主持人崔永元當主角,但礙於央視規定主持人不能演電影,最後沒有出演,不過他爲電影提供了不少意見。
電影上映後,崔永元卻發現電影內容是在影射自己,電影主角叫做「守一」和「永元」是對應名字,他的節目《實話實說》在電影裡叫做《有一說一》,名字概念也是相似的,就連他的出軌傳聞,也在電影裡找到可以呼應的部分。
2003年-2017年
崔永元曾透露,《手機》的編劇劉震雲3度道歉,不過導演馮小剛卻始終稱這只是個「玩笑」,不願道歉。
2018年
馮小剛籌拍《手機2》的消息傳到崔永元的耳裡,4月初,崔永元詢問劉震雲,得到的答案是新作品叫做《朋友圈》,和他並無關係,沒想到5月初馮小剛公佈劇照及電影海報,作品名稱爲《手機2》,成爲壓垮崔永元的最後一根稻草。
2018年5月24日起
崔永元開始反擊,從范冰冰、徐帆、劉震雲女兒開始一一攻擊。
5月底至6月初
►范冰冰爆4天2億「潛規則合約」外流 工作室:破壞商業規則►范冰冰驚爆涉稅案調查 大陸地稅局已介入
崔永元PO出一份授權書,並且寫下:「一個人演一齣戲,爲什麼要籤兩份合同?行話,這叫一小一大雙合同。」也就是所謂「陰陽合約」。他甚至直接指出,有人拿了6000萬元之後,卻只在片場演了4天戲,更聲稱有一抽屜這樣的合約,牽扯的全是A咖藝人。
▲崔永元爆料范冰冰。(圖/翻攝自崔永元微博)
不過事情越鬧越大,且北京官方介入調查取證後,崔永元坦言始料未及,一開始只是想跟劉震雲、馮小剛討清白,更稱「4天6000萬片酬」並非指范冰冰。只是范冰冰工作室發出的聲明中,雖然嚴正指責崔永元侵犯合法權益、散佈謠言,卻絲毫沒有針對「陰陽合約」一事說明。
▲范冰冰工作室曾針對崔永元的連日爆料,發聲明反擊。(圖/取自范冰冰工作室微博)
崔永元在6月初向范冰冰、徐帆、劉震雲的女兒致歉,「因爲他們相關的人惹了我,弄得我就有點失了分寸。」最初他或許只是想打亂《手機2》的上映計劃,沒想到風波越演越烈。6月底范冰冰消失在大衆眼前。
7月底
►陸媒爆「范冰冰、範丞丞被限制出境」! 涉嫌陰陽合約…警方介入調查有陸媒爆料「范冰冰、範丞丞被限制出境」,不過謠言不攻自破,範丞丞依舊以「NINE PERCENT」、「樂華七子」一員活躍於娛樂圈中。
▲崔永元爆料范冰冰合約引發稅法大議題。(圖/翻攝自《無錫地稅》、《法治日報》微博)
▲范冰冰姊弟被爆遭限制出境。(圖/翻攝自微博)
7月31日
►獨家/范冰冰牽連100位A咖明星!大陸官方掌握逃稅名冊►范冰冰姐弟涉逃稅「限制出境」! 經紀人穆曉光湮滅證據被捕
《ETtoday星光雲》獨家掌握消息,知情人士透露一手捧紅范冰冰的金牌經紀人穆曉光遭大陸公安逮捕,范冰冰本人也被請去「徹底聊一聊」,兩天之後釋回,另外傳大陸當局大動作對范冰冰開刀,應該是爲了「殺雞儆猴」,官方掌握名冊,涉及100位A咖明星的稅務資料。
8月2日
名嘴許聖梅在《54新觀點》中表示,已連絡上穆曉光的朋友,得知范冰冰被捕的真實情況,范冰冰是在1個多月前就被大陸公安帶走,「范冰冰、穆曉光,跟他們公司另外3個人,會計、行政助理、跟公司掛名的老闆,在5個地方同時消失。」
▲許聖梅爆料范冰冰被捕內幕。(圖/翻攝自54新觀點臉書粉絲團)
同時透露,這5人並沒有被關進監獄,而是以「協助調查」的名義,被囚禁在北京的一處秘密賓館中,受到大陸公安部的監控。
8月6日
►快訊/范冰冰2度被捕! 網爆Y姓女星成下一個目標►快訊/范冰冰爆遭封殺3年 陸逃稅懲罰出爐「課42%重稅」
范冰冰被爆遭封殺3年,同時范冰冰事件引起娛樂圈大地震,大陸國家稅務局宣佈從8月1日起,所有影視工作室包括藝人工作室都要改爲「查帳徵收」,某知名導演就透露,照目前的稅制來算,演員、主創團隊、工作人員都必須要降薪20%至25%,加上片商代繳的稅費,才能抵過製作成本。
同一日有知情人士向《ETtoday星光雲》透露,范冰冰二度被捕,網路上更盛傳,接下來官方要調查的還有一位「Y姓女星」,以及「W姓男偶像」。
8月8日
►范冰冰「軟禁招待所」曝光 知情人爆:5星級小豪宅日租4500!
《週刊王》爆料范冰冰被軟禁的招待所曝光,有熟悉大陸官方的娛樂圈人士私下透露,「冰冰目前確實在北京沒錯,但不能告訴你地點,只能說她還是有一定程度的禮遇,住的是招待所。」這個所謂的「招待所」,據傳既神秘又高檔,堪稱「小豪宅」,整體設施大約落在4、5星級旅館的等級,類似「日租套房」,范冰冰住的獨立套房中有專屬視聽、衛浴設備,每天得支付人民幣1000元(約新臺幣4530元)的「房租」,等到離開時一次結清所有費用。
▲范冰冰爆被留置在北京某五星級招待所,紅框處爲北京一處公安招待所。(圖/翻攝自《週刊王》)
8月12日
►范冰冰爆陰陽合約影響全陸娛樂圈! 愛奇藝9大公司設黑名單►高片酬時代結束! 「范冰冰效應」400間影視公司聯合抵制
「陰陽合約」事件連帶引發「范冰冰效應」,先是愛奇藝等9大影視公司宣佈抵制藝人天價片酬,接着橫店影視、唐德影視等400間影視單位也聯合發表聲明,響應官方號召,有易全面終結明星高片酬時代。
8月23日
女星邵小珊接連發文,「范冰冰在美國。我的消息來源應該屬實,但我不會公開來源,因爲我要保護對方。」除此之外,她還透露「李晨和范冰冰應該已經分手了。」邵小珊和范冰冰曾是閨蜜,但後來傳出關係轉惡。
▲邵小珊曾在微博發文指「范冰冰毀我一生」,隨後刪文道歉。(圖/翻攝自微博)
針對邵小珊的爆料,范冰冰工作室都在第一時間嚴正澄清,邵小珊的說詞皆非事實,認爲她是蓄意炒作,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後來邵小珊也透過微博道歉:「實在是喝多了。請大家不要再轉發,發表。我已第一時間刪除了。再次向傷害到的明星們粉絲們致歉。都不容易,請相互體諒。對不起了。」
▲范冰冰、成龍。(圖/本報資料照)
9月1日
►獨家/范冰冰真實位置「關進去了」 成龍迴應傳言
一名獨立媒體人「yinke_usa」在推特上爆料,范冰冰目前人已經離開大陸,在洛杉磯移民局按壓指紋入境,據傳,她是聽了成龍的建議,將進入美國的L1簽證換成了政治庇護簽證,yinke_usa表示,自己的消息是來自於范冰冰在美國的律師,但遭到網友諷刺是想紅。
成龍公司向《ETtoday》迴應那些爆料並駁斥:「無稽之談!」
9月6日
►范冰冰神隱3月「被控制」近況曝光 再涉2大罪嫌…網傻眼了
陸媒《證券日報網》刊登爆料文章,范冰冰有關的「陰陽合約」不過冰山一角,還涉嫌銀行違規放貸以及腐敗案件。
9月7日
►獨/范冰冰「真的回不來了」! 北京知情高層證實下場慘:她全毀了►獨/范冰冰「進去已1個月」 北京高層曝囚禁時間表►快訊/范冰冰工作室清空了! 官微停擺20天…物業公司出聲
北京一名重量級人士向《ETtoday星光雲》透露范冰冰現在人「被關在牢裡」,直言:「范冰冰,很慘,回不來了。」演藝生涯也就這樣了。
此外,知情高層向《ETtoday星光雲》透露,范冰冰一下爆出被放出來、一下又被傳入獄,但真相其實是她一直都在牢裡。她在6月底被公安帶回到案說明,2天后的確一度被放回,但8月初再度被捕,這次就是真的被關入獄中,直到現在人都還沒出來,高層也表示,她的下場很慘,演藝事業等於被宣判死刑,「真的回不來了」。
▲范冰冰工作室被清空。(圖/翻攝自《鳳凰網》微博)
7日當晚,據陸媒《鳳凰網》報導,范冰冰工作室門一打開,裡頭完全被清空,所有文件都被清走,僅剩3、4名工人正在粉刷牆壁。不過,針對工作室遭清空一事,物業公司表示,是在進行保潔工作,等到清潔完成後,工作室員工仍會回到該處上班。
9月10日
►范冰冰「免進監獄關鍵原因」曝光! 陸專家曝免死金牌
大陸法律顧問劉巧玉認爲,范冰冰不會坐牢,關鍵原因在於「修法了」。在2009年2月28日大陸刑法第201條「逃避繳納稅款罪」進行重大修改,條文中雖拿掉舊法內明確的金額數字,但范冰冰的金額肯定達到新法中所述「數額巨大」的情況,因此達到立案的標準,但新法中同樣規定,「有第一款行爲,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大陸律師劉巧玉提出見解,認爲范冰冰不會入獄。(圖/翻攝自劉巧玉法律顧問微博)
劉巧玉認爲,范冰冰屬於初犯,經過行政處罰「補繳稅款、滯納金」後,依照規定可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也就不用進監獄,不過法律顧問也提到,雖然認爲范冰冰被關進監獄的可能性不大,但不代表在偵查過程中不會被限制人身自由,因此被關押的話,應該是在看守所而非監獄。
9月16日范冰冰生日
►范冰冰消失3個月「出現了」! 37歲生日場面冷清
►范冰冰37歲生日「只剩7人敢祝福」 他最勇敢:善良的人終有善報
范冰冰16日迎來37歲生日,版面上出現微博公版的生日動態:「今天是我的生日。」不少一過凌晨12點就等着要給她祝福的粉絲,瞬間涌入該PO文下留言,不過才過不到10幾分鐘,該則PO文就被刪除,她的帳號則顯示「在線」,雖然沒有其他話或動作,久違的出現仍讓粉絲相當開心。
▲范冰冰神隱3個月,37歲生日這一天,被眼尖網友發現帳號和男友李晨同時上線了。(圖/翻攝自微博)
另外,過去她貴爲演藝圈中呼風喚雨的人物,生日總有一大票明星送祝福,如今陷入危機之際,除了粉絲以外,收到的祝賀寥寥無幾。
10月3日
►快訊/范冰冰逃漏稅遭追討40億! 大陸官方調查結果出爐
范冰冰追繳稅款、罰金、滯納金達新臺幣40億元。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01條的規定,范冰冰因爲是初犯,予以行政處罰,只要官方追繳的稅款、滯納金及罰款如期繳清,就不會追究刑事責任。若逾期未支付,稅務機關將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央視報導范冰冰事件。(圖/翻攝自微博)
►快訊/范冰冰消失123天首發聲! 道歉:經歷了從未有過的煎熬
范冰冰的道歉信中提到,「在這段時間裡,經歷了從未有過的痛苦、煎熬。」她坦言長期以來自己沒有擺正國家利益、社會利益及個人利益的關係,在電影《大轟炸》和其他一些合約中出現「拆分合同」的逃稅狀況,深感愧疚。承諾未來將循規蹈矩,拍好作品的同時也會盡到監督公司運營的責任,「再次向社會,向一直支持我的影迷,向關愛我的朋友家人,真誠地說一句,對不起!」
▲范冰冰聲明全文。(圖/翻攝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