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離、檢疫每日1000元補償金 財政部核釋免所得稅
財政部於今(31)日核釋,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規定發給個人的防疫補償每人每日1000元,屬政府贈與,免納所得稅。
而政府給個人的防疫補償,是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與集中檢疫,或者爲照顧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受隔離、檢疫,無法從事工作的家人,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定受隔離、檢疫者未違反隔離或檢疫相關規定,從接受隔離或檢疫之日起至結束之日止期間,可以申請防疫補償,直轄市與縣市政府就會依據法規補償,每人按日發1000元。
財政部說明,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據該補償辦法第3條規定,發給受隔離或檢疫者及照顧者的防疫補償,爲無償給與性質。性質與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7款規定,因繼承、遺贈或贈與而取得的財產相似,可以免納所得稅,明年申報所得稅時,也可以免納入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