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職狼師性侵9女判27年 非常上訴成功少坐7年牢確定
臺南某國立高職的孫姓數學老師,以怪力亂神之說誘騙性侵9名女學生,最後遭判刑27年,早已入監服刑。但他請求檢察總長提出非常上訴,認爲自己應該適用舊法有期徒刑最高上限20年爲限,檢察總長認爲有理,爲他非常上訴。案經最高法院審理後,也認定有理,改判孫姓狼師有期徒刑20年定讞。
判決指出,年逾50歲的孫姓狼師,經常利用上課時間向學生講說因果輪迴的觀念,並自稱黑白兩道都罩得住,而且是「劉伯溫的同門師弟」,「法力比張天師還強」,符咒法術都有極強功力。他甚至還恐嚇被害女學生,說她們前世有很多罪惡,今世將會「被強暴、得性病、婚姻不幸福」等可怕的因果報應。
被害女學生心生恐懼,孫姓狼師再謊稱自己有神能、呼風喚雨,只要與他發生性關係並「拍照存證」,即可處理因果業障。被害女學生多擔心日後命運坎坷,不少人因此與狼師發生關係,被帶到汽車旅館「改運」,最慘的被害人還因爲「前世罪惡比較嚴重」,被狼師進行20多次「單獨治療」。案經家長報請學校處理後,全案因此爆發,狼師遭提起公訴。最高法院最後認定他侵犯9名女學生,2011年判刑27年定讞,狼師入監服刑。
但他入監後,認爲自己的犯行應該適用刑法2006年修正前的舊法,依照「從舊從輕」原則,自己應該適用舊法的有期徒刑最上限20年,因此請求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提出非常上訴。檢查總長認爲有理,因此向最高法院提出非常上訴。案經最高法院審理後,最高法院也認同,因此30日撤銷原判決,改判狼師有期徒刑20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