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有線電視費率不調漲 年繳折扣增加至240元
▲高雄市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各項收視費用上限不調漲。(示意圖/記者蔡玟君攝)
高雄市政府29日公告明年5家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各項收視費用上限,將與106年相同,且針對本府社會局登記有案之低收入戶仍維持免收基本頻道收視費、裝機費、分機費、復機費、移機費的優惠,而半年繳折扣則由現行至少75元增加至90元、年繳折扣由至少180元增加至240元,折扣幅度提高二到三成。
今年各家系統業者因配合政府數位匯流政策,投入大量經費推動有線電視全面數位化,申報調漲107年收視費用,但經2次費審委員會討論,決議高雄市5家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維持106年各項收視費用上限。
費審委員會表示,除了107年起半年繳訂戶每月平均減免收視費15元,年繳訂戶每月平均減免收視費20元,其餘各項收視費用維持與106年相同,「基本頻道收視費」慶聯、港都每戶每月500元爲上限、鳳信每戶每月510元爲上限、南國每戶每月550元爲上限、新高雄採4組方案供訂戶選購,基本普及組每戶每月450元爲上限。至於裝機費、單一分機費、移機費及復機費等則系全臺最低收費,分別爲500元、0元/300元、300元/500元及0元。
▲高雄市政府29日公告明年5家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各項收視費用上限。(圖/高雄市政府提供)
高雄市府新聞局說明,107年度各項收視費用生效日期前,若有系統業者已與訂戶訂有契約,其原收費低於之前各項收視費用者,應依原契約所定價格收視至契約期滿,而其原收費較高者,系統業者則將自公告生效後之差額返還予訂戶或直接折抵下期費用。此外,業者亦得視區域特性、社區規模等市場狀況,與訂戶雙方協議更優惠之收視價格。
費審委員會表示,目前除了新高雄實施基本收視費用分組機制外,慶聯、港都、鳳信及南國也推出各式加值頻道收視組合供訂戶加價選購。爲讓訂戶及早享有更多收視選擇權,委員會決議業者應配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相關法規期程實施分組付費,倘系統業者提前自主推出更多元的分組付費方案,將隨時召開費審會議審定。
費審委員會進一步要求各家系統業者,因應全數位化後系統業者將提供更多樣加值應用服務,爲降低消費爭議產生風險,務必於官網成立數位服務消費資訊專區,表列各項加值服務及數位機上盒相關組(配)件所需費用,充分揭露消費資訊,以保障訂戶消費權益。
費審委員會同時也做出下列八項附帶決議,第一,持續提供數位創新及多元加值服務;第二,持續製作優質自制節目,強化地方頻道好看性;第三,提撥用於公益回饋之金額不得低於稅後淨利8%;第四,爲美化市容景觀,纜線器材持續配合清整、地下化及標籤化;第五,訊號維護與服務品質提升;第六,持續遵守廣告及節目相關規定;第七,尊重消費者意願及選擇權,並保障訂戶個人資料;第八,減少民衆陳情申訴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