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200名公務員拒籤效忠聲明! 港府要讓他們離職
「港版國安法」去年上路,隨後港府就宣佈全體公務員需簽署擁護《基本法》、效忠港府的聲明。不過,港府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今(8)日表示,目前他掌握到仍有超過200人拒絕簽署,按相關機制要讓他們離開公務員隊伍。
綜合港媒報導,聶德權在記者會上指出,公務員們的聲明在上月底已遞交相關部門,但仍有100多至200多人沒有簽署,具體數字尚未掌握到。他強調,港府會對沒簽署的公務員失去信心,因此會按照機制要求其離開公務員隊伍,「那是他們本身的選擇,對公務員團隊來說都不是一件壞事」。聶德權認爲,留在公務員團隊的同事,都清楚知道其角色和責任,就是服務好市民,落實好「一國兩制」的方針。
事實上,聶德權去年11月底曾說過,港府要求公務員做出宣示或簽署聲明,是對公務員在《基本法》和《公務員守則》下,須揹負的責任和期望的一種公開確認和真切體現,2020年7月1日至10月底入職的2,980名公務員已籤聲明,並強調沒有人因爲不簽署聲明而不獲聘。
當時聶德權也解釋公務員在加入政府前就應該明白要承擔責任,如果有公務員拒絕簽署,會令人質疑是否不接受作爲公務員的責任,因此程序上會要求解釋,然後會跟既有機制。如本身有不當行爲或被法庭判處有刑事罪行,會對該公務員採取紀律懲處,嚴重者可革職或勒令退休。
港區國安法第6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在參選或者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者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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