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7財長會議 全球兩大新稅制有方向
資誠(PwC)指出,七大工業國(G7)財長會議於2021年6月5日達成協議,承諾推動OECD所建議的全球數位課稅方案(方針一)及全球最低稅負制(方針二)。
全球數位課稅方案要求大型跨國企業的母國將其某個比例的利潤重新分配予市場國。G7財長會議承諾將「達成公平分配課稅權的解決方案,若最大型且獲利能力最高的跨國企業擁有超過10%的利潤率,那麼市場國將得以就其超額利潤的至少20%獲得課稅權。這項制度將會在新國際數位經濟課稅規則以及既有的各國數位服務稅和其他相似稅負之間,提供適當的協調措施。
另一方面,全球最低稅負制將以國家別爲基礎,承諾全球最低稅率將至少爲15%。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全球稅務服務會計師曾博升表示,在全球數位課稅方案及全球最低稅負制推動後,將分別產生贏家及輸家。至少在理論上,大型工業化國家較可能從中獲益,因爲他們擁有最大的消費市場,因此方針一能使其被分配到絕大部分的新課稅權。至於方針二,因爲許多大型工業化國家已經課徵較高的所得稅率,又常常是跨國企業總部的所在國,因此若集團內有公司位於低稅率租稅管轄國,總部所在國將可以收取低於最低稅負率的補充稅負。
但相反的,較小的租稅管轄國,例如愛爾蘭、新加坡及瑞士,曾博升認爲可能因方針一失去部分稅收,也可能因爲方針二,在吸引對內的投資上面臨更加激烈的競爭,開發中國家也可能會吃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