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珠海販運安非他命 臺灣男子被執行死刑

結晶甲基安非他命示意圖。(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臺灣男子販賣、運輸安非他命(大陸稱冰毒)12公斤被判處死刑,18日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佈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書宣判後他被送往刑場執行死刑。

根據《中新社》報導,臺灣男子宋永田常居珠海市,2012年7月向同樣在珠海市的老鄉王上銘(已判刑)提議,從大陸購買安非他命運回臺灣販賣牟利。兩人之後找到尤富龍(已判刑)一起出資

2012年8月22日凌晨,宋永田僱傭曾丁丁爲他開車,從珠海至陸豐市華美村的卓楚場(已判刑)處購買毒品。當晚,警方在宋永田租住的珠海頤和人家小區門口抓獲宋永田等人,查獲21袋毒品,隨後又在宋永田家查獲1袋毒品,上述毒品共淨重12152.75克。

2014年3月13日,珠海市中級法院作出(2013)珠中法刑初字第62號刑事判決,宣判宋永田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宋永田提出上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於2014年8月20日在珠海公開審理,11月14日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審對宋永田的判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案件進行覆核並做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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