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人道纔是重點

胡文琦

國民黨演劇萬鈞的馬王宮廷鬥爭之際,一則花絮小新聞並沒引起國人太過關注;然而,較之於上述執政黨內的「茶壺風暴」,乃至於也是龜笑鱉無尾、鱉笑龜頭短短的綠營「護短」表現,筆者認爲國人還不如將注意力集中於民生大計外交部國安單位的正常盡職表現,尤其是在已然發生廣大興28號的人命關天事件後,究竟我們的外交部、國安部門乃至於地方的父母官有無學到經驗教訓,負起該有、最基本保障國人生命財產安全的最低標準任務?換言之,之前已然「悄悄落幕、無聲無息」被淹沒在政治鬥爭口水之爭的「蔡田號」被菲律賓官方指控越界捕漁事件,其實,真正的重點並不在違法與否?重要的關鍵反應是菲律賓官方的海巡單位,究竟有無用槍粗暴抵住臺灣漁民蔡波的頭?甚至逼迫蔡波下跪5時雙手上銬,並且近兩、三天沒有提供基本人道飲食?千萬不要模糊焦點。媒體報導,針對恆春漁民蔡波駕駛膠筏到臺、菲的重疊海域捕漁,被菲海警扣押一事,日前屏東政府表示,膠筏最多隻能在臺灣12海浬內捕漁,蔡波已違反漁業法必須開罰云云

坦白說,我們確實不用護短,如果蔡波確實越界非法捕漁,那當然應該接受臺、菲雙方法律的應有制裁,此點殆無疑義且無庸爭辯,然而,即便「蔡田號」明確違法,這也絕不代表菲律賓官方海警就可「逾越比例原則」地「以槍抵住蔡波的頭」,甚至用「非人道的方式」不提供基本飲食給蔡波,只會在言語溝通不良狀況下,企圖不停拿「英文文件」要蔡波「簽名認賬」。

這種再清楚不過的基本道理、經驗和常識,絕不能只用蔡波被扣押的捕漁地點距離屏東恆春沿岸已經78海浬的「先自我閹割」臺灣漁民該享有國際基本「人權待遇」。換言之,菲律賓要罰五萬美元、屏東縣政府要罰新臺幣3到15萬元「都沒有錯」,只不過,要嚴正提醒屏東縣政府、漁業署乃至我外交部的是,那是「兩碼事」,千萬不要「竹竿菜刀」地渾淆並模糊臺灣的大衆視聽。

准此,我駐菲代表日前優先解決蔡波在菲律賓方面的相關人身安全問題,「大方向、大戰略」固然沒錯,但更重要的關鍵或許是,究竟在發生廣大興28號事件之後,我們「大有爲、『小而廉』」的政府究竟還能提供給漁民什麼樣的具體、實質「保護」?誠如蔡波妻子施麗華女士所言,在廣大興28號事件之後,恆春地區的漁民就有很多種說法,說政府已經與菲律賓方面協商好,可以在臺、菲重疊的經濟海域的第幾個小島到第幾個小島附近捕魚,「漁民知識水平較不高」,我們政府應該多多宣導漁業政策云云,看看施女士與蔡波先生的「庶民生活問題」,再對比一場藍藍藍綠皆爛的惡爛無聊戲碼,蔡波先生所遭受的「非人道待遇」,不才是我們更應關注的重要議題嗎?

●作者胡文琦,臺北文史工作者。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