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對臺禁令」讓旅遊泡湯 簽證可以退費或展延效期

菲律賓禁臺入境旅遊泡湯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簽證可選擇退費或展延。」(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菲律賓民航委員會(CAB)日前突襲宣佈,將臺灣納入「陸港澳」旅遊禁令範圍消息讓許多臺灣民衆相當不滿,儘管我國政府出面澄清,菲律賓總統杜特蒂仍決定維持禁令。至於已經申請簽證的民衆,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13日宣佈,已經申請簽證(但未使用)的旅客,可以選擇退費或展延。

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Manila Economic & Cultural Office)13日在臉書表示,已核發的紙本簽證、電子簽證只要沒有使用,臺灣民衆可以選擇「退費」或「展延使用期限。」

▲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公佈簽證退費辦法。(圖/翻攝自Manila Economic & Cultural Office)

紙本簽證部份,只要簽證核發日期爲2019年11月10日-2020年2月10日之間且未經使用,民衆就可以到辦事處申請退費,但必須攜帶簽證費用的付款收據護照正本與影本、護照上的簽證頁影本,在現場(辦事處)填寫申請表即可辦理退費。

電子簽證部份,只要是2020年1月10日後核發、未經使用的電子簽證,待簽證過期後,民衆只要攜帶護照正本與影本、電子簽證列印紙本,在現場(辦事處)填寫申請表即可辦理退費。

▲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公佈簽證展延辦法。(圖/翻攝自Manila Economic & Cultural Office)

旅客簽證如果不想退費,想要展延使用期限,可以在旅遊禁令解除後,攜帶展延申請表、簽證費用的付款收據、護照正本及影本、護照上的簽證頁影本等,到辦事處申請展延,展延時間會以禁令解除日期爲期,往後順延。

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最後提到,只要申請人同意3項條件,如「旅客清楚瞭解旅遊禁令」、「願意承擔因爲禁令而無法入境菲律賓的風險」、「任何情況下都不會要求退還簽證費用」,辦事處將繼續收取簽證申請書,同時也會繼續爲有需要前往菲律賓的旅客入出境紀錄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