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賣億級房產服務費倍增 鄉民喊不公:應論件計酬

▲鄉民提出房仲服務費應「論件計酬」。(示意圖/ET資料照)

記者項瀚/綜合報導

鄉民提出房仲服務費應「論件計酬」,就像很多餐廳都取消10%服務費,改採收取定額清潔費一樣,因爲餐廳付出給這位客人的成本是一樣的。不過,資深房仲表示,論件計酬服務費模式可行性低,且房屋總價高10倍,服務費就多10倍的說法實務上不一定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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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在PTT房屋版發文,「仲介不管是賣1間1千萬元、或1間1億元的物件,手續流程都差不多,但如果使用趴數計算,仲介費就差距了10倍。」

他說:「如果服務費採定額計算,例如成交1間一律收取XX萬元,少了總價牽動仲介費的連動機制,仲介不但不會無故要求加價,還會在成交爲前提下,幫忙買方跟屋主議價。」

原po認爲:「這就像市面上已經有些餐廳,開始不收取10%服務費,改採收取定額清潔費一樣,因爲餐廳付出給這位客人的成本是一樣的。」

話題一出,引發熱議,有些網友認同原po觀點,留言提到「論件計酬很好」、「論件計酬就會想要趕快促成下班回家,開太高就屋主自己去玩。」不過也有網友持相反意見,留言提到「高價的難賣,收多點正常啊!」

▲國內的服務費機制是最高上限6%,普遍情況下是賣方4%、買方2%。(示意圖/ET資料照)

東森房屋研究中心經理葉沛堯表示,國內的服務費機制是最高上限6%,普遍情況下是賣方4%、買方2%,行之多年,消費者與業者都相當習慣,沒聽說過什麼太大希望改革的聲音。

葉沛堯說,實務上房仲都是希望拼成交,而且實價登錄資訊透明,不太會出現爲了拿更多服務費,而去墊高價格,因爲幅度相當有限,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另外,有專做高價宅的房仲透露,大多情況下,房屋總價貴10倍,服務費並不會多拿到10倍,「由於屋主也知道豪宅總價高,仲介服務費拿得多,因此看準這點,在找房仲的時候,往往都會大砍服務費,有時仲介甚至只轉到賣方1%、買方1%,總共2%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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