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回臺爽用健保 網友提案「這些人」不得納保

全民健保臺灣社會安定基石,不過最近也有民衆不滿部分長期居住在國外國民,僅有在需要臺灣醫療時,纔會回國復保看診,遂上公共政策網路平臺提案,提議長年旅居國外、退保時間長者不得納入健保,提案一出立即引發許多網友附議,今晚也正式成案,相關部會得在60天內、明年1月16日前回應。

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8條規定,只要設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設有戶籍6個月以上者,就是全民健保的被保險人提案人卻認爲,「健保本來應該是給予在臺灣生活、就業、工作人們保障的,不應該只是『擁有中華民國國籍』就可以享用便宜的健保,有違公平正義」,故提案「希望遏止出國享福、回國濫用國家資源的惡習」。

消息也被轉發至批踢踢後,引起網友熱議,「絕對不會過,政府子女都在國外」、「先把天天去醫院報到的老人處理,就可以省很多錢了」,不過也有人說,「人家有繳保費憑什麼不能用?」、「可是人家海外人士繳的保費比用的多」、「跟22k的老是在抱怨不爽繳稅給公務員領一樣」。經過網路轉傳後,今天正式成案,相關部會得在明年1月16日前回應。

據《蘋果報導,對此中央健保署專門委員盧麗玉指出,《健保法》規定設有戶籍的國人就是強制納保對象,但若2年內沒有入境記錄就會除籍退保,但回臺再設籍後又能直接加保。不過,二代健保上路後,已將復保資格訂在「2年內有加保紀錄」。另外,爲了預防過去「用完健保資源就出國」的情形發生,二代健保修法後,也規定民衆第二次停保與前次復保,須至少間隔3個月。針對網友提案,盧麗玉表示,民衆對於健保停復保規定,向來有正反兩極聲浪,先前也有立委提案要廢停復保規定,該署尊重立法機關最後的立法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