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有的放矢)
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週年大會上強調:“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道出了我國人民當家作主的本質特徵,彰顯了社會主義民主的顯著優勢。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民民主是一種全過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決策都是依照程序、經過民主醞釀,通過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產生的。”全過程人民民主,既保證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也保證人民依法實行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不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參與實踐,從而把人民當家作主體現到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有效確保人民當家作主。全過程人民民主保證了過程民主和結果民主、形式民主和實質民主、直接民主和間接民主相統一。當前,我們黨正團結帶領全國人民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徵程上接續奮鬥。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對於不斷激發人民羣衆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升國家治理效能,更好發揮制度優勢,具有重要意義。
充分發揮人民羣衆主體作用。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實行人民民主,就是保證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保證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不是一句口號、不是一句空話,必須落實到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之中,保證人民依法有效行使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的權力。保證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通過依法選舉、讓人民的代表參與國家生活和社會生活的管理十分重要,通過選舉以外的制度和方式讓人民參與國家生活和社會生活的管理也十分重要。全過程人民民主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保障全體人民都能夠有效參與人民民主實踐,是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民主。這有利於使蘊藏在人民羣衆之中的不竭創造力量得到更大程度釋放、人民羣衆的聰明才智得到更大程度發揮,從而成爲維護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
促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只有傾聽民意、瞭解民意,才能推動決策科學化民主化。爲此,需要不斷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拓寬民主渠道、完善法治保障,使各方面制度和國家治理更好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人大代表來自人民、代表人民,在全過程人民民主中發揮着重要作用。在我國,每一項關乎全局的重大決策,都是在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徵求意見、反覆醞釀討論的基礎上作出的。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基層立法聯繫點爲例,這一創造性實踐,促進了立法的精細化和科學化,進一步彰顯了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優越性。在我國社會主義制度下,有事好商量,衆人的事情由衆人商量,找到全社會意願和要求的最大公約數,是人民民主的真諦。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能夠有效集中各種意見和建議、推動決策科學化民主化。
增強基層社會治理能力。基層羣衆自治是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在基層社會治理中不斷探索創新基層羣衆自治的實現途徑。在黨的領導下,基層羣衆自治深入開展,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保障人民羣衆在城鄉社區治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中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形成廣泛、真實、生動的基層民主實踐,在基層社會治理中實現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比如,村(居)民議事會、小區業主協商會、民主評議會、網絡對話協商等多種協商形式不斷髮展,在解決修橋鋪路、公共衛生、社區環境、鄰里糾紛等關係羣衆切身利益問題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全過程人民民主不斷激發人民羣衆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內生動力,促進基層社會和諧穩定,推動基層社會治理水平明顯提升,不僅保證和支持了人民當家作主,而且切實將民智民力轉化爲治理效能,讓廣大人民羣衆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