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林管處聯合保七總隊 辦理漂流木註記及應變能力演練

臺東管處聯合保七總隊臺東分隊富岡海堤辦理設置「臨時林產物檢查站」聯合演練,以提升林警熟悉漂流木集運作業及應變能力。(圖/臺東林管處提供 下同)

記者兆麟/臺東報導

臺東林區管理處聯合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九大隊臺東分隊,於107年6月29日在臺東市富岡海堤辦理設置「臨時林產物檢查站」聯合演練,以提升林警熟悉漂流木集運作業及應變能力,並因應爾後撿拾漂流木登記工作過程中讓民衆合法順利取得國有林產物。

颱風汛期即將到來,臺東林區管理處及有相關單位爲儘速清理臺東縣境內漂流木,以符合輿情及提供漂流木再生需求,惟爲避免不法人士假借文件魚目混珠之疑慮,設置臨時漂流木檢查站,以杜絕不法情事發生。

臺東林區管理處特別呼籲,如發生天然災害後,請民衆依據臺東縣政府及本處相關公告撿拾漂流木,避免於未開放撿拾前誤觸法令

臺東林區管理處也提醒民衆留意下列事項

(一)在公告自由撿拾清理期間內,當地民衆自由撿拾漂流木時,應隨身攜帶身份證作爲身份證明不具當地居民身份或未按本公告範圍區域、期間撿拾清理者,得報當地警察機關森林法第五十條及刑法規定處理。

(二)前揭民衆在公告期間撿拾漂流木,不論其種類,請主動到林業主管機關設置之「臨時林產物檢查站」辦理登記以確定漂流木所有權屬,並索取搬運登記表

(三)撿拾清理漂流木,如具國有、公有、私有註記、烙印者,拾得人應於撿拾後通報當地臺東林區管理處或臺東縣政府保管,並依民法第八百十條拾得漂流物規定辦理。

(四)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4年7月10日農林務字第101041164號公告訂定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四項公告之貴重木爲紅檜臺灣扁柏、臺灣肖楠、臺灣杉、香杉、臺灣紅豆杉、臺灣櫸、烏心石、牛樟、臺灣擦樹、黃連木毛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