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永輝收購TBC案 遭NCC否決
NCC於14日召開第972次委員會議,共八項討論案,其中外界關注的大豐電大股東戴永輝收購TBC經營管理權案,經過一年半審議,NCC決議,依照有限廣播電視法規定,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15條第2項規定,否準大大數位匯流併購TBC一案。
NCC表示,主要原因有二,一是TBC旗下五家有線電視負債比率過高且尚未改善,二是在營運尚未改善前,現有經營者呂芳銘即尋求經營權轉讓,有「把TBC充作短期買賣轉讓標的、未重視長期經營規畫」的疑慮,無益於我國有線電視產業健全發展。
NCC說明,大大數位匯流併購TBC案,是大大數位匯流擬受讓亞洲付費電視信託基金(APTT)信託基金管理人(AMPL)上層股東Dynami Vision Pte. Ltd.(Dynami)65%股權,繼而造成國內南桃園、北視、信和、羣健及吉元等五家TBC所屬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的經營權轉移。
NCC表示,Dynami在2017年取得TBC有線電視集團經營權,另於2019年申請境外上層投資架構中BVI商Gear Rise Limited的股權與股東變更,連同本次申請案,等同於三年內經歷多次經營權或股權之重大變動。
NCC強調,Dynami於2017年申請受讓AMPL 100%股權案,承諾爲促進有線電視發展,將長期經營有線電視產業,並就改善負債及規畫本國文化節目。NCC表示,但查南桃園等五家系統經營者2020年的負債比率,與2017年相比幾無改善,甚至旗下部分系統經營者之負債比率不降反增,因此綜合考量申請人經營實態、產業發展及其他公共利益,因此否準境外投資架構變更案。
NCC表示,當初呂芳銘所提承諾與改善方案,希望能有更多時間去發揮出來,NCC發言人翁柏宗則以近期NCC審議TBC旗下臺中的羣健有線電視系統商,就希望能在三年內將負債比降六成以下。
對NCC的決議,戴永輝發聲明表示對NCC的決定「深感遺憾」,他強調,與呂芳銘參與TBC上層公司管理經營的投資交易,初衷就是要實踐公司治理原則,讓臺灣有線電視在地透明經營、創新產業發展,且推動有線電視進步與升級,「是一生懸命的責任與承擔」,面對NCC的決議將不會放棄、繼續拚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