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教師兼行政待遇不合理!教團點名4縣市:勞力嚴重被壓榨
▲全教產調查發現,新北市、臺南市、新竹縣、南投縣未給兼任行政職的代理教師一年聘期,導致教師寒、暑假無薪水仍要工作,無法換取休假與休假補助。(圖/記者崔至雲攝,下同)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4日)召開記者會指出,該會日前接獲會員陳情,部分縣市國中小代理教師接任學校行政組長一職,卻未能比照正式教師兼行政職給予休假(慰勞假)及休假補助費(國民旅遊卡)福利,認爲他們的勞力嚴重被壓榨,更批教育部見到這種現象卻視而不見,呼籲教育部應統一全國代理教師聘期,讓代理教師同工同酬。
經查教育部國前署號函說明,長期代理教師得否核予慰勞假(休假)及兼任行政職務者核給休假補助費,基於主管機關之立場,本權責核處。另依據高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規定:「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不得擔任學校導師或各處(室)行政職務。但情況特殊,經各該主管機關覈准者,代理教師得擔任之。」
但經全教產調查發現,新北市、臺南市、新竹縣、南投縣未給兼任行政職的代理教師一年聘期,僅10至11個月,導致這些教師寒、暑假無薪水仍要工作,也無法累計年資,無法換取休假與休假補助。
林碩傑說,各縣市雖均有給予代理教師兼職行政職務之加班補休,但因爲許多代理教師聘期如未滿一年,加上兼職行政職務的補休通常「被要求」在寒暑假期間補休,代理教師如未被續聘或聘期未能銜接,則該有的福利完全消失,因此對於代理教師來說,常常是看得到吃不到。
林碩傑指出,目前,公立國民中小學教育現場,常有行政大逃亡,行政業務繁複、縣市政府各局處室常常一紙公文來校就要求兼行政職務教師於很短期限內配合完成課程融入、業務性調查統計、各種評鑑成果填報、各項計劃的執行、覈銷及成果發表等,都需要大量行政資源支持,結果許多學校因校務需求,要求代理教師兼職行政職務,在公平原則下,應給予這些兼職行政職務的代理教師相同的福利,若作法不一致,恐不符法之一致性且有同工不同酬、職業差別待遇之虞,易產生公平性之爭議,影響學校之穩定運作。
林碩傑呼籲,國教署應出來面對,公開這四縣市的代理教師損失金額,並說明有無補償措施,也應統一全國代理教師的完整聘期。
國民黨立委林奕華也出面力挺表示,教育部不要只當國立學校的教育部,教育部總說國立高中職代理教師的聘期均是一年,然後要地方政府自行決定要不要跟進。但地方教育局處即使想要跟進,主計單位考慮到財政負擔通常不太會配合,導致兼行政職代理教師的權利被忽略,呼籲教育部應給地方教育局力量,別讓代理老師寒暑假就變志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