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芭蕾舞者突脫衣問:一起泡澡?男學生崩潰陪洗…她遭國立大學解聘了
▲北部某國立大學舞蹈系女助理教授問男學生「不跟我一起泡澡?」遭解聘。(示意圖/非當事人/免費圖庫pakutaso)
北部一名某國立大學舞蹈系吳姓女助理教授爲知名芭蕾舞者,2017年間因對男學生阿俊(化名)性騷擾,邀約對方一起泡澡,事件經阿俊申訴後,吳女於約聘到期日前一個月遭停聘,且校評會2年內不得再聘任她,針對這部分,她不服結果,決定提起行政訴訟。
判決指出,吳女於2017年12月間遭指控性騷擾,阿俊指出,吳女單獨邀請他看錶演,兩人表演前原本要先吃飯,吳女卻突然提出想按摩,隨即把他帶到汽車旅館,當下想着如何逃走時,吳女竟開始脫衣,問他「不跟我一起洗?」,同時間他趕緊傳訊息向學弟求救。
阿俊本來想矇混過去,結果吳女卻說「只有自己脫很尷尬」、「不跟我一起泡澡?」,他便硬着頭皮、離吳女最遠處泡,泡澡過程吳女還會要求幫忙按摩,最後他以「有個排練很急」爲由脫身。事後阿俊回撥電話給吳女表示「一切覺得很詭異、很不舒服」,吳女卻回他「聽你說詭異,真的很讓我不好意思」。
全案經校內性評會決議後,終止與吳女的合約,作2年內不得聘任吳女的處分。對此,吳女最近一次聘約爲2017年8月1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止,她不服聘期前一個月合約被終止,向教育部訴願被駁後,決定提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原處分,確認一個月的聘任關係存在。
案經高等行政法院審理,確認決議結果無違法,另外考量阿俊感覺難受、情緒差,後續課程無法正視老師,吳女行爲顯然影響阿俊人格尊嚴及學習,藉由學生對老師的信任,說出不受歡迎的性意味言詞,確認是性騷擾,最終以處分無誤,判吳女敗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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