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土地償債 臺鐵公司化草案拍板
行政院昨通過《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本報資料照片)
臺鐵公司化官方版與工會版比較表
行政院院會昨通過《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將轉請立法院審議,草案共計23條,其中最受矚目的是以臺鐵3塊土地來成立1400億元償債基金,而非工會期待的政府承擔全部債務。對此臺鐵企業工會表示不排除發起3千人請假陳情。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若政府百分之百承擔債務「會有舉債上限問題」,行政院和交通部都盡力了,他並喊話要臺鐵「自立自強」,盼員工理性討論,不要抗爭。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轉達行政院長蘇貞昌強調「三個承諾、一個保證」,包含政府承擔因歷史包袱造成的債務、因配合政策造成的虧損以及基礎建設與重大維修,並保證員工福利及薪資絕不減損。
交通部呼籲 自立自強
在外界關注的臺鐵債務方面,草案第10條將臺鐵資產交給交通部設立償債基金,處理臺鐵1400億元短期債務。王國材說,不拿土地無法自償,交通部不會賣地,是用租金來做償債基金;且第22條等賦予土地開發可得到更多受益,授權活化資產,具價值的車站是臺鐵的金雞母,副業開發和資產開發是很重要的收入來源,盼臺鐵也必須自立自強,不要說政府補貼不夠。
臺鐵公司化之後必定面臨人事衝擊,王國材指出,臺鐵公司條例設有雙軌制,退休者有6個月加1個月優退,新公司制度會招考一些專業人士進來,會注意人力汰換。
未先協商 企工不滿意
若工會揚言要罷工,如果選在清明節,交通部如何因應?王國材表示,工會談的是兩大問題,第一個是債務,工會認爲債務4000億元交通部只處理1400億元,「真正的借款是1400億,其他的遞延負債、應付貨款,是每個年度本來就有錢可以支付。」第二個是資產,部分資產爲何要留在政府?因爲那是軌道、隧道,是沒辦法生產的部分,交通部用很便宜的費用租給臺鐵,幫臺鐵省了1年大約20億元折舊費用。
對於官方版臺鐵公司化條例草案出爐,臺鐵企工表示:「當然不滿意」,何況交通部遲至本週三纔拿草案給臺鐵企工看,而不是上週五(2月25日)交給行政院前就和臺鐵企工協商;臺鐵產業工會則不滿表示,產工從頭到尾都沒有被邀請與會,交通部對臺鐵安全改革和臺鐵資產問題根本沒有要好好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