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績好纔有資格選學生會長? 北市議員曝37校違反規定

成績好纔有資格選學生會長? 北市議員曝37校違反規定。(示意圖/達志影像)

成績好纔有資格參選學生會長?臺北市議員何孟樺發現臺北市71所高中職中,竟有37校違反教育部規範,規定學生要達一定分數、沒被記過,纔有資格選會長,痛批臺北市教育局督導不周;對此北市教育局強調,今日已通函北市公私立高中職,需秉民主教育立場,輔導校內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循民主及平等原則訂立相關組織章程。

臺北市教育局表示,秉持鼓勵學生參與校園自治組織,藉此培養學生民主素養與平等精神,7日各校業務宣導會議上,向臺北市各級學校宣導,請各校秉民主教育立場,輔導校內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循民主及平等原則檢視相關學生自治組織章程,不宜將學業成績評量、德行評量、出缺席紀錄等列爲學生會會長(主席或其他類似名稱之負責人)及其他幹部參選的資格限制。

臺北市教育局指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訂有「高級中等學校輔導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運作注意事項」,其中第5條敘明,由學生循民主程序,訂定符合民主精神之組織章程及規範會長(主席或其他類似名稱之負責人)及其他幹部之選舉罷免方式。

臺北市教育局強調,預計將在本月22日上午召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自治組織宣導會議,再次向各校說明,並請校方輔導校內學生自治組織,請學生自治組織衡酌是否提案至學生自治組織大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