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亂偷渡? 勞陣:「自經區」掏空臺灣,立即停止審查
▲「自經區」放寬對醫療、教育、金融、農產品加工等產業的管制,也是重要議題。(圖/記者賴映秀攝)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在社會關注焦點心放在覈四抗爭之際,「自經區」議題也正在浮上臺面。「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於今日(28日),在立法院進行委員會的條文實質審查。臺灣勞工陣線認爲,自經區條例的出發點就是荒謬錯誤,是一種以國家力量協助財團掃除任何障礙,以自由經濟之名行圖利財團、侵蝕臺灣公共利益之實。迷信新自由主義的意識型態,妄想以金流、物流、人員的自由流動來吸引創造經濟投資,而完全不思考臺灣經濟的自主性發展環境。這種「掏空臺灣經濟、架空臺灣法治」的條例,我們呼籲:立法院應立即停止審查。
臺灣勞工陣線指出,自經區條例將掏空臺灣經濟。自從2003年開始實施的自由貿易港區條例中,特區經濟的租界發展模式,已經被證明是失敗的。豈料馬政府變本加厲,以自經區條例更全面、更解除管制地放寬醫療、教育、金融與農產品加工等產業,並透過「前店後廠」的全國遍地開花的作法,適用自經區的廠商將享有租稅、資金、人員進出、物流進出口等特權,對臺灣既有之經濟體將產生重大沖擊,財團資本以掠奪式的經營方式,將掏空臺灣既有的經濟與產業,併爲經濟的穩定發展埋下不定時炸彈風險。自經區條例簡直臺灣經濟的自殺條例。
臺灣勞工陣線認爲,自經區更架空臺灣法治,管理機關嚴然成爲一個特區政府,掌管勞工行政、勞動檢查與勞工安全衛生,工商登記證、專業人員的聘僱許可、環境保護許可的核發,土地與建築物管制、預防走私等權力,並以大量的空白授權條款,架空既有所得稅法、關稅法;營業稅法、就業服務法、勞工安全衛生法、醫療法、都市計劃法、區域計劃法、森林法、農業發展條例、土地法、國有財產法、野生動物保護法、大學法、私立學校法、學位授予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教師法、政府採購法、外國人投資條例等超過二十種以上的相關法律。未來該示範區管理機關的行政權獨大且黑箱作業,凌駕臺灣既有法治,將爲財團利益破壞臺灣的法治制度。
臺灣勞工陣線呼籲,拼經濟是要拼人民的生活,而不是拼財團的利潤。企業財團獲益自始就不會分配給勞工。自經區條例是政府功能自我閹割,創造圖利特定財團不正當暴利的條例,這種「掏空經濟、架空法治」的條例,立法院必須立即停止審查。